索引号:002482277/2024-1352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4-12-31 |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防指第1号令要求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雨防御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梅汛期防御应对工作,省防指于6月16日下午发出第1号指挥部令。厅党组高度重视,厅主要领导第一时间批示要求厅安委办总牵头,各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及各中心按各自职责分兵把控,严格精准落实好省长一号令的要求,并对落实情况要作督促检查,确保安全。为有效落实“1号令”部署,全力做好全系统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迎战。目前,正值我省今年入梅以来最强降雨,此次强降雨范围广、雨量大、雨势强,与前期降雨落区重叠,浙中南地区暴雨致灾风险高,防汛形势异常严峻。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四个提级”“四个最”要求,坚决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发现险情灾情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迅速进入战斗状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尽职尽责,一丝不苟抓好各项防御应对措施落实落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二、全力加强重点风险管控。各地各单位要对照“交通运输领域风险清单”中明确的8大类、27项风险点,以“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排查巡查,确保全面落实闭环管控措施。温州、丽水、衢州等近期强降雨集中的地市,要聚焦重大桥隧、“三高”路段、下穿通道等路网运行重点部位,加强巡查管控,必要时果断采取封道措施;要聚焦“两客一危”、农村客运和水路客运等重点车船,加强动态监控,必要时果断采取停运措施;要聚焦临江临湖站点、内涝点等轨道交通重点部位,加密巡查、加强管控,严防雨水倒灌等事故;要聚焦航道、渡口等水上交通重点部位,加强实时监测,必要时果断采取封航、停运等措施;要聚焦隧道工点、高边坡工点,易受地质灾害和小流域山洪影响的施工驻地、临时工(雨)棚、施工船舶、大型设备设施,加强监测检查和人员转移等准备工作,必要时果断采取转移人员、停工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三、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按照“边排查、边交办、边整治、边验收”工作机制要求,以山区公路为重点,对高边坡、高挡墙路段,高路堤挡墙、临水临崖路段,下穿通道,特大跨海、跨江大桥,特长隧道,历史灾毁路段等重点路段,开展公路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地毯式排查,Ⅳ级响应期间做到每天全部巡查检查1遍;同时,加强港口、码头、渡口、枢纽、地铁、在建工程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巡查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项防汛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全面加强应急救援处置。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协作和研判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前通知有关单位落实强降雨防御应对措施。要切实加强会商研判、指挥调度,动态发布提示单、警示单、督办单“3个单”,确保指挥长令有效落实、责任链条闭环。要组织对防汛装备物资、大型抢险设施、船艇设备等,进行再检查、再点验,进一步落实应急队伍、应急运力,特别是强化龙吸水等大型抢险设施操作手的备勤值守。国家级和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做好抢险救援准备,确保接到指令后能立即前往受灾地支援。要提前做好应急力量前置调度,切实做好应急抢险抢通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对已出现塌方、滑坡等异常情况的路段,要科学组织抢通保通,防范发生次生事故,确保抢险人员自身安全。
五、切实强化应急信息报送。要强化上下贯通,按规定及时报告工作动态、突发险情、灾情等信息,对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在事发30分钟内电话速报、1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切实加强农村公路阻断、抢通信息报送,特别是乡村道路发生垮塌、损毁等造成人员死亡(失踪)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桥梁、隧道垮塌、大面积边坡塌方或者导致乡村唯一出行通道预计抢通时间超过12小时的灾害类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事件,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至省厅和有关行业管理中心,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