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锡常湖”四地环太湖交通综合执法一体化启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8月8日,“苏锡常湖”四地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湖州签订《环太湖交通综合执法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并开展环太湖流域全域船舶污染防治“蓝盾”行动,率先打造长三角交通运输跨区执法协作试点示范。
一是拓宽执法联动。2005年以来,湖州率先提出环太湖联动封湖管理,与苏州、无锡联合建立《太湖湖区船舶防污染及通航安全联合管理机制》等,推动太湖水上防污染一体化、事故联合调查、执法勤务联动等多项跨区域合作机制。太湖水域平均每年封航60多次、1400多小时,南太湖水域连续19年实现水上交通事故“零死亡”。环太湖交通综合执法一体化启动后,四地将构建“定期+定向+定时”三定联合执法机制,并由水上联合执法延伸至路上超限治理、“两客一危”监管等交通运输全领域。
二是打破数据壁垒。深入研究制定执法监管数据共享技术方案,明确数据共享范围及内容格式,构建形成四市数据共享系统框架,推动区域执法监管数据对接、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通互认等,强化区域数字化协同指挥能力。建立四地交通综合执法专家库和专家调用机制,对出现重大疑难案件或事故时,按照程序调用专家参与案情讨论、听证和事故调查、分析。去年通过环太湖水上交通执法协查,利用航道智能监控卡口、水上交通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等数字平台,调取嫌疑船舶在浙苏两地的航行信息,成功破获湖州一工程项目泥浆偷排重大案件。
三是优化协作办案。探索构建四地交通运输违法“证据互认、线上移送、协查办理”三大“绿通”办案机制,制定相对统一的高频同类案件裁量基准、案件证据构成要件等内容;联合制定交通运输轻微免罚清单和减轻处罚清单,推进信用修复异地办理;建立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督促协作模式,对本地运输业户在四地其他地区涉嫌违法行为的,积极采取措施督促行为人接受异地交通综合执法机构调查处理,构建“四地协同、一体监管”联动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