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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3-1337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3-08-16

228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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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已于2023年8月15日评标结束,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如对评标结果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综合监督部门: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  编:310000

电  话:0571-87052904

投诉受理部门: 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邮  编:310007

电  话:0571-87631178

行业主管部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电  话:0571-87813859

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8月16日

228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评标结果

标段名称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价(元)

工期(天)

项目负责人

质量目标

综合得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联合体牵头人: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嘉兴市世纪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8343211

1800

张国林

投资控制目标:以经批准的概算为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

进度控制目标:施工工期1080日历天按期完成(节点工期以各标段施工工期要求为准);

质量控制目标: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90分及以上;

安全施工控制目标: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文明施工控制目标:达到标化工地及美丽班组和平安工地要求;工程环保目标:及时修整、恢复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

廉政建设控制目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97.44

否决投标情况:

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否决投标原因:投标单位投标函质量控制目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1、资格条件业绩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5 国道杭州至诸暨公路萧山河上至诸暨安华段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时间:2020.9.3

一级公路

工作范围:项目管理

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浙江交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镇海至安吉公路德清对河口至矮部里段工程

德清县交通运输局

实际交工日:2021.1.27

一级公路

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嘉兴市世纪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嘉善县丁栅至天凝改建拓宽工程第 JL2 标段

嘉善银展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交工日:2022.6.30

一级公路

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

项目负责人:

张国林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

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湖州湖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高速公路

项目指挥部分管工程的副指挥

项目所在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

丰月华

228国道三门园里至宁海一市段公路工程“代建+监理”

浙江省三门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一级公路

技术负责人

合同协议书

总监理工程师:

张书江

104国道新昌段改建工程(一期)

104国道新昌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一级公路

一级监理机构的副驻地

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


2、评分业绩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诸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总投资:29.9亿元

一级公路

实际交工日:2022.9.26

工作内容包含:代建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设计咨询及本项目全过程建设的统筹协调管理等工作

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沪杭高速公路许村段改建工程

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总投资:31.4286亿元

高速公路

实际交工日:2021.11.26

工作内容包含:代建+监理

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吴兴杨渎桥至南浔菱湖公路工程“代建+监理”

湖州南太湖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投资:24.9380亿元

一级公路

实际交工日:2021.11.29

工作内容包含:代建+监理

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项目负责人:

张国林

申嘉湖高速公路湖州鹿山至安吉孝源段工程

湖州市交通建设管理局、湖州湖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总投资:76.36亿元

高速公路

项目指挥部分管工程的副指挥

项目所在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总监理工程师:

张书江

104国道新昌段改建工程(一期)

104国道新昌段改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全长17.716公里

一级公路

一级监理机构的副驻地

浙江省信用交通服务平台中载明的、能够证明其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监理项目评定书、交工验收证书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28国道平湖独山港至林埭段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4日

评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

招标人名称:平湖市公路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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