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3-1324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07-25 |
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电动集卡牵引车、半挂车、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投标结果公示
访问次数: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电动集卡牵引车、半挂车、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已于2022年7月18日和7月20日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开标和评标,招标人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577-57112206
投诉受理部门: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市场监管处 电话:010-65292654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电动集卡牵引车、半挂车、充电桩采购项目招标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电动集卡牵引车、半挂车、充电桩采购项目
评标日期:2023年7月20日
标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元) | 综合得分 |
第1标段 | 第1中标候选人 | 杭州飞步科技有限公司 | 16677000 | 95.20 |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 材料内容 |
杭州飞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 5辆低速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 | 上海中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合同时间:2022年11月,5辆低速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地点:上海 | 合同 |
杭州飞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 29辆低速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 | 宁波新重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合同时间:2022年7月,29辆低速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地点: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 | 合同 |
杭州飞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 30辆低速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 | 上海中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合同时间:2022年11月,30辆低速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地点:上海 | 合同 |
杭州飞步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特种车有限公司) | 15辆低速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 | 宁波新重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合同时间:2022年9月,15辆低速偏置式纯电动牵引车,地点:温州港状元岙码头 | 合同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无。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二期工程电动集卡牵引车、半挂车、充电桩采购项目
开评标时间:2023年7月18日、20日
招标人名称: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苏循华 审核人:刘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