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3-13144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06-29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
访问次数:范庆伟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37号提案《加快推进山区26县通乡通村道路建设 铺筑起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共富路》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我厅大力支持山区26县交通运输发展。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助力“两个先行”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21号),大力开展路网提升、安全提升等五大专项行动,努力提升乡镇通三级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等指标,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在制定政策和工作措施时给予充分考虑。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和支持指导,推动山区26县农村公路向更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路网提升方面,以山区26县为重点,实施乡镇通三级公路、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较大自然村通等级公路、农村公路互联互通建设,推动农村公路网提质升级。到2025年,全省基本建成层次分明、规模合适、功能完善、安全绿色的农村公路体系,实现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0%(山区26县达到85%),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比例达到70%(山区26县达到65%),百人以上自然村通等级公路比例达到100%,农村公路路网通达水平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更好支撑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资金支持方面,一是加强省级财政支持,在加大交通投入的同时,对山区26县给予较大力度的倾斜。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四好农村路”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安排奖补资金7.5亿元,其中约65%用于山区26县。同时,在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时,也重点支持山区26县,按因素法安排的中央补助资金全部用于山区26县。二是给予一般债券适当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属于无收益的公益性政府投资项目,符合一般债券支持范围,在符合风险管理和规模限额条件下给予适当支持。
工作机制方面,一是加快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强化交通强省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依托交通强省综合专班,对山区26县交通重大项目建立省级部门协同、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山区26县交通重大项目加大要素保障力度,会同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支持“一县一项目包”政策,积极争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使用国家用地指标。试点农村公路与森林防火巡护道合作共建,缓解农村公路建设用地制约问题。做好农村公路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做好土地指标节约集约利用,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二是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我省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浙江省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十四五”期以奖代补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分类落实县道和乡村道的管养责任和养护要求,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实施农村公路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全寿命周期养护试点、路况自动化抽检评定等工作举措,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余 泉
联系电话:0571-87811300
传 真:0571-87813977
邮 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