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二条关于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驾驶人员进行安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的要求,我厅制定了《浙江省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正式印发,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