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3-1269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02-17 |
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投资人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访问次数: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投资人招标已于2023年02月15日公开开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交通运输部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 编:100736
电 话:010-65292737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09
电 话:0571-87813840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35号交投大厦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8262282
招标人: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银兴路165号
邮政编码:312000
电 话:0575-85221752
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7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投资人招标
推荐中标候选人 名称 | 评标价(元) | 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 | 收费 期限(年) | 项目负责人 | 排序 | ||
姓名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项目负责人证书 编号 | |||||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员方) | / | / | 25 | / | / | / | 第1名 |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1 | 项目名称 | 浙江龙丽丽龙高速公路项目 | 项目地址 | 金华、丽水 |
发 包 人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市 | ||
项目描述 | 投标人业绩:高速公路,全长222.2km,时间:2020年,独立承担,投融资经验。 | ||||
2 | 项目名称 | 申嘉湖杭高速公路湖州段、练杭段 | 项目地址 | 湖州、杭州、嘉兴 | |
发 包 人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市 | ||
项目描述 | 投标人业绩:高速公路,全长92.92km,时间:2018年12月,独立承担,投融资经验。 | ||||
3 | 项目名称 | 杭宁高速公路浙江段 | 项目地址 | 杭州、湖州 | |
发 包 人 |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市 | ||
项目描述 | 投标人业绩:高速公路,全长98.96km,时间:2020年,独立承担,投融资经验。 | ||||
4 | 项目名称 | 杭甬高速公路(余杭-上虞-大朱家段) | 项目地址 | 杭州、绍兴、宁波 | |
发 包 人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市 | ||
项目描述 | 投标人业绩:高速公路,全长145.2km,独立承担,运营管理经验。 | ||||
5 | 项目名称 | 上三高速公路 | 项目地址 | 绍兴、台州 | |
发 包 人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市 | ||
项目描述 | 投标人业绩:高速公路,全长141.1km,独立承担,运营管理经验。 | ||||
6 | 项目名称 | 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 | 项目地址 | 金华 | |
发 包 人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发包人地址 | 杭州市 | ||
项目描述 | 投标人业绩:甬金高速公路金华段,高速公路,全长69.7km,独立承担,运营管理经验。 |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无。
附件3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绍兴段)投资人招标
开、评标日期:2023年2月15日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注: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