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3-1361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12-26 |
关于浙江省第一批“四港”联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项目拟推选创建名单的公示
访问次数:根据《省交通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四港”联动示范县(市、区) 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浙交强省办〔2023〕17号)安排,各地高度重视、踊跃申报。经主体申报、县级审核、市级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推选义乌市等5个示范县(市、区)和“四港”联动“一网智联”等12个示范项目入选浙江省第一批“四港”联动示范创建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4日。如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厅直属机关纪委,0571-87819176,厅运输处,0571-87806017;传真:0571-87809517;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4号,邮编:310009。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浙江省第一批“四港”联动示范县(市、区)和示范项目创建拟推进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