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3-13588 | 文件编号:传真〔2023〕8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3-04-22 |
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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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
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防汛防台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论述,深刻汲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聚焦交通运输安全应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彻底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举一反三深化安全生产治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确保行业安全生产总体平稳,为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好转、平安护航杭州亚运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排查整治任务
结合省安委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省防指入汛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以及省厅除险保安强化年整治任务,聚焦公路运营、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及港口作业、交通工程建设、轨道交通、防汛防台等6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公路运营。以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整治以及高速公路、长大桥梁隧道运行安全为重点,检查连续下坡、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等路段各类交通安全设施、标志、标线是否齐全有效,检查公路养护作业安全规范、企业持证作业执行情况、危病桥梁整治情况;检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规范化养护、清障施救等管理、服务区安全和消防管理等情况;检查涉路(跨越、穿越、架设、埋设、占道、封闭)作业行政许可审批及现场管理等情况;检查各类企业(运营管理及作业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道路运输。以道路客运、城市客运、危险品运输、包车(旅游)客运为重点,检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车载GPS等卫星定位装置、智能视频系统使用情况;检查非法运输、超员、站外组客等行为打击情况;检查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适运情况;检查客车行驶线路、夜间行驶、驾驶人驾驶时间、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等规定执行情况;检查城市客运车辆消防救生等安全设施设备配备、车载GPS、视频系统使用监管情况;检查道路(城市)客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交通运输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用于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情况;检查各类企业(含驾培、维修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三)水上交通及港口作业。以水路客运、危险品运输、港口危险品作业及储存、渡口渡船等为重点,检查省管内河运输船舶配员及持证情况、船用安全设施设备(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配备使用情况;“三无”船只参与生产,非客运船舶载客、非法砂石船舶无证经营、“四客一危”船舶安全监管等情况;检查客运和滚装码头、航道维护和助航安全等,客运站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类企业(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航运企业经营资质维持、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履职、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水路客运企业旅客实名制落实等情况;检查港口仓库、经营性自建房等用于出租给多个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情况;检查港口危货企业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交通工程建设。以PPP、EPC等特需经营项目、危大工程施工工点等为重点,检查在建工程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高大支模架、大型模板拆除、桥梁高墩柱施工、深基坑施工、爆破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监管情况,危险环境和时段作业监管、工程质量情况;检查企业经营和安全资质、企业及人员资质管理、施工信用等情况;检查民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用电、易燃易爆物品及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情况;检查各类企业(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五)轨道交通。要组织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保护区内施工项目、拟建项目、风险隐患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深入发掘未知风险,更新风险数据库,分析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失效、缺失带来的隐患,逐条实施问题销号管理。要按职责指导督促运营单位开展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施工作业、私搭乱建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严格施工项目审查,落实动态监测等防范措施,加大沿线异物侵入巡查力度。
(六)防汛防台。重点排查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临水临崖、涉水桥涵等公路易塌方、滑坡、水淹等路段,特大桥梁、特长隧道、轨道交通和航道等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在建交通工程度汛方案制定、施工人员摸排、人员培训、预案演练等情况;“两客一危”、城市公交、轨道交通、道路客运站(场)、农村客运企业等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及措施落实情况;港口危化品作业区和港口大型机械设备防汛防台措施落实情况;水运企业、客船、客渡船、内河无动力船、施工船防汛防台预案及措施落实情况等;各级应急基地人员、装备和物资准备等情况。
三、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4月23日)。4月23日前,省厅制定印发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措施、责任、时限4张清单以及相应工作评价验收标准(见附件1),制订大排查大整治检查标准(见附件2);各地要按照省厅方案要求,结合属地实际,制定辖区全覆盖排查整治方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24日—6月20日)。各地全面动员开展起底式、洗楼式排查整治,对重点难点问题实施集中攻坚。三中心要强化专业统筹,针对性探索建立一批底线措施,坚决守牢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省厅强化指导服务,组织督导组,开展3轮次每轮为期3-5天的暗查暗访,其中第1轮暗查暗访5月1日前完成。
(三)评价验收阶段(6月21日—6月30日)。6月20日攻坚整治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对标工作评价验收标准,立即开展全面总结评估,6月22日前将评估报告报省厅。省厅将结合督导检查,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抽查检查,对于不合格的,严肃问责追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当前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订具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优化机制。省厅建立例会制度,厅主要领导专题研究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厅各分管领导定期调度分管领域排查整治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厅安委办建立“日调度、日研判、日通报”工作机制,动态掌握任务推进情况、精准分析研判风险趋势,及时提醒交办、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各地各单位要参照省厅模式,优化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压茬推进整治。
(三)强化督导。省厅将结合平安护航亚运等活动,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地区、行业和环节开展督促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同步开展督导检查,根据辖区内企业风险大小、行业特点等分类分级确定督查检查的频次,全面掌握辖区经营主体安全风险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确保闭环。6月30日前,现有风险隐患必须排查至少一遍、“防汛防台风险隐患清单”必须更新复核一遍、所有隐患必须整改到位或落实临时管控措施。
(四)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谁管理、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检查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对行政不作为或作为不当、监管失责失察、安全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举报不查处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1.排查整治重点任务清单
2.大排查大整治检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