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港中心开展游艇登记制度创新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文件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为群众办事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服务,助力打造杭州市一流营商环境。杭州市公路与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经过前期充分调研与研究之后,于9月26日,在全国率先开展游艇登记制度创新试点工作。
该创新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海事船检处做好业务指导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和三个分中心共同推进此项机制运行。主要创新举措有:一是由申请人属地就近选择杭州内河辖区船籍港所在地受理点或游艇俱乐部所在地申请注册登记;二是对已注册登记的内河游艇可在本籍港内“跨辖区通办”游艇相关登记业务。通过对游艇登记统一办理提出的新举措,助力为杭州游艇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公港中心将提高思想认识,各业务部门加强联动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持续提升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并将及时提炼、总结试点改革的经验和成效,提出下一步实施工作意见和建议,形成游艇登记工作的“杭州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