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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2-13012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09-20

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数字化征迁咨询服务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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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数字化征迁咨询服务招标项目已于2022年9月20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9月21日始3日;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580-2285056

地  址: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

邮  编:316021

招标人: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0日

评标结果

标段

推荐意见

单位名称

中标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综合得分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85.4715

竺强

96.62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数字化征迁咨询服务

开评标时间:2022年9月20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行为

投标人名称

备注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无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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