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2-1272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2-07-05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绍55号建议的答复
访问次数:陈坚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绍55号《关于杭甬高速在上虞增加一个出口和移动边墩道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地对营运高速公路增设互通的需求显著增加。为进一步保障全省高速公路路网整体安全和顺畅,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我厅于2016年7月发布了《关于合理规范我省营运高速公路增设互通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交〔2016〕109号),对高速互通增设条件、互通间距、互通增设程序、后续管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明确了我省增设互通及改扩建项目,您在建议中提到在杭甬高速上增设崧厦互通和上虞互通改造尚未纳入。我厅积极支持上虞区交通建设,目前已组织相关单位启动杭甬高速二次扩容研究,并排定时间节点。下一步将组织绍兴市、上虞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周边路网布局等情况以及土地、资金等方面政策,对照浙交〔2016〕10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增设、改造互通的规划符合性、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并做好与高速公路业主的沟通协调,结合杭甬二次扩容前期研究,统筹研究增设及改造时序、方案,积极帮助指导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感谢您和代表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毛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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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