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厅属各单位:
现将2022年度厅科技计划项目(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浙交〔2022〕63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浙交〔2020〕87号)等要求,组织好项目的实施工作。
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要深化项目主要研发内容、研发目标和计划安排等,于2022年7月31日前完成大纲评审工作,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任务书签订(大纲评审意见需作为项目任务书附件)。相关主管单位和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加快完成大纲评审和项目任务书填报工作,并配合省厅完成任务书审核、签订工作。
联系人:汪志华,电话:87802559。
附件:2022年度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科技计划项目表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