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4信息公开资源库/col/col1229244890/index.html政策文件及解读/col/col1229250354/index.html重要公告/col/col1229248359/index.html招标公告/col/col1229248415/index.html
索引号:002482277/2022-12769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07-18

104国道杭州钱塘至嘉兴海宁段工程(中环东北段靖江路过江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

1、招标条件

104国道杭州钱塘至嘉兴海宁段工程(中环东北段靖江路过江通道)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经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43号文和海宁市委书记专题会议〔2021〕11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杭州都市区中环嘉兴段工程依托320国道和104国道进行建设,包括104国道海宁许村至钱塘河庄段工程和320国道桐乡凤鸣至大麻段改造提升工程2个项目,路线全长约51.8公里。

本次招标范围过江隧道工程位于104国道海宁许村至钱塘河庄段,北接海宁市,临近杭浦高速,南接钱塘区,临近滨江二路,拟建隧道标准断面为双向六车道,全长约4.9km。项目总投资约57.5亿元,建安费约46.7亿元。

2.2 技术标准: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中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

2.3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

(1)本项目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工可阶段的测量和地质勘察、工可报告编制、投资估算编制、项目建议书(如需要)、协助发包人报批等);(2)本项目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照明等)、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含绿化景观、声屏障等)、机电工程(含监控设施、通信设施、供配电设施、隧道机电等)、房屋建筑(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满足办公需要的装修装饰等)、其他工程(含管理养护设施、三改(改河、改渠、改路)、部分管线迁改工程)等的初测、初勘、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征地拆迁图编绘、配合招标人做好后续招标及对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关服务等工作;(3)相关专题报告:涉水技术支撑性专题(河床演变分析专题、数学模型计算、最大冲刷深度专题(动床物模)、水文泥沙数现场观测、水域水文泥沙条件分析、水槽模型试验、通航船舶锚击及沉船影响研究)、一般性专题(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4 服务周期:

2.4.1 可行性研究周期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收到评估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7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和完善;

(3)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的30天内,并取得相关备案文件。

2.4.2 初步设计阶段周期:

(1)项目建议书批复后10天内,编制初步设计阶段大纲及外业初测与地质初勘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

(2)项目建议书批复后45天内,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并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5)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完成。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各一份,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图纸采用PDF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各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⑴和⑵资质:⑴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甲级资质;⑵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具有同类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3.3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glxy.mot.gov.cn)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未被“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黑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除外)。

3.6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8月5日10时00分。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2年7月20日17时00分。招标人将于2022年7月21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并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5日10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送达

采用邮寄方式(建议采用EMS、顺丰)等方式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海宁市交通运输局901室(嘉兴市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接收人:吴先生,电话:13857320137。任何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包括破损、丢失、未在规定时间寄达接收等问题所产生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人派专员送达的,所派人员必须为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并戴好口罩,人数控制在1-2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开标室(浙江省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海宁市交通局3号楼)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须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疫情防控期间的招投标工作按照海公管办﹝2020﹞2号《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做好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的通知》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浙江交通网上发布。

7、其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85号

邮政编码:314499

电  话:0573-87289879

联系人: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昌化路18号3楼

邮政编码:310006

电  话:0571-87825213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张先生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8日

资格审查条件.docx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