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湖6号建议的答复
吴小利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领衔提出的湖6号建议《关于将318国道湖州市区段改建工程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的建议》收悉。结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会办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318国道湖州市区段改建工程的建设,对缓解交通拥堵、完善区域路网、提升路网服务水平有重要意义。我厅高度重视该项目建设,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支持该项目纳入我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
关于项目省补助资金。去年,我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的《浙江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补助办法》(浙财建〔2021〕142号),明确了普通国道建设项目省补助资金标准。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依据该补助办法,根据项目进展及省级财力情况支持项目建设。
关于项目用地。该项目为普通国道建设项目,将按规定享受用地计划指标重点保障政策和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省级统筹实报实销政策。建议地方禀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并与当地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衔接,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少占用耕地。
感谢您和代表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乔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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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