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2-0022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2-04-08 |
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资金来源为投资人及项目公司自筹。项目业主(发包人)为宁波建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麻岙岭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11条北南纵线之一的G15沈海高速的组成部分,是浙江省高速公路网“九纵九横五环五通道多连”中的纵线组成部分。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分为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两个项目。
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既有路线长71.461公里,现状高速公路的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 001-97)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西坞至冠庄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冠庄至麻岙岭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的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西坞至黄坛段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黄坛至麻岙岭段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
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工可推荐方案起点位于既有甬台温高速宁波段一期二期工程的分界,起点桩号K15+085,自北向南沿既有沈海高速老路两侧抬升高架,改造现状奉化(西坞)互通,上跨金海路、规划宝化路后与老路接顺,经奉化服务区,在翁家村下穿甬台温铁路、方门村下穿甬金铁路后,向南沿老路拼宽至下陈村,规划预留下陈互通,再沿老路拼宽穿西店镇,到达宁海梅林凫溪北侧,然后向南辟新线,设桥梁跨越杨梅岭水库,下穿甬台温铁路,沿方前村山体东侧布线至仇家,设置仇家互通,然后沿仇家西侧山体布线,设隧道穿越百亩洋山体,在百亩洋村出洞后沿白龙潭、上甘溪西侧山边傍山行进,至黄坛镇东北侧接回老路后抬升高架跨越黄坛溪,然后沿老路拓宽经黄坛镇、宁海南互通、桑洲镇后,到达宁波市与台州市交界处的麻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设资金来源为投资人及项目公司自筹。项目业主(发包人)为宁波建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麻岙岭段是国家高速公路网11条北南纵线之一的G15沈海高速的组成部分,是浙江省高速公路网“九纵九横五环五通道多连”中的纵线组成部分。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分为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两个项目。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既有路线长15.085公里,路线既有姜山北枢纽1处枢纽式互通式立交,既有鄞州南(姜山)1处一般互通式立交。现状高速公路的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 001-97)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的主要技术标准为: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工可推荐方案起点位于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起点桩号K0+000,自北向南沿既有沈海高速老路两侧拼宽,经鄞州区姜山镇东北侧抬升高架,改造现状鄞州南(姜山)互通,继续沿老路两侧抬升高架至鄞州奉化界,跨鄞奉江、在建的大成东路,终于既有甬台温高速宁波段一期二期工程的分界,终点桩号K15+085,路线全长15.085km。全线设置桥梁13511.2m/5座,其中特大桥13043m/1座,大桥223.2m/1座,中小桥245m/3座;对既有姜山北枢纽局部进行改造,对既有鄞州南(姜山)互通进行改造,预留本项目连接规划朝阳至西坞高速的交叉枢纽。项目投资估算约64.01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0.20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J标段。
SJ标段(K0+000~K15+085)招标范围的主要工作内容为: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和设计,专项评价(估)和专题研究,设计服务,配合编制施工招标专用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如有)等工作。勘察和设计主要包括:工程勘察、测量、外业调查、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桥涵(含桥面铺装)、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智慧交通)、环境保护与景观、航标(如有)、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基础资料等。专项评价(估)和专题研究主要包括:防洪安全影响评价、安全性评价、初步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如需要)、重大风险源专项安全评价(如需要)、通航安全评估(如需要)、管线探测与评估、施工期交通组织、既有高速公路专项检测评估等。
2.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合同签订7天内,提交初测、初勘事先指导书,经招标人组织审查通过后2个月内,提交初测、初勘外业验收成果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通过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提交前1个月内,完成防洪安全影响评价、安全性评价、初步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重大风险源专项安全评价(如需要)、通航安全评估(如需要)、管线探测与评估、施工期交通组织、既有高速公路专项检测评估等中间成果;
(4)定测、详勘事先指导书经招标人组织审查通过后3个月内,提交定测、详勘外业验收成果报告(送审稿);
(5)定测、详勘外业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他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推进需要和招标人要求提交;
(6)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提交前1个月内,提交防洪安全影响评价成果报告、安全性评价成果报告、施工图设计阶段安全风险评估成果报告(如需要)、重大风险源专项安全评价成果报告(如需要)、通航安全评估(如需要)、管线探测与评估成果报告、施工期交通组织成果报告、既有高速公路专项检测评估成果报告等;
(7)在收到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中标人应在20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等最终稿;
(8)根据招标人工作进度的需要,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技术要求;
(9)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个月内完成;
(10)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4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具有同类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承担本标段全部设计任务,并负责委派拟任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成员(非牵头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承担本标段全部勘察任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成员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项目(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G15沈海高速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1个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4月14日16:00前(以下载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下载时间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关注、下载相关文件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5.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查阅“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5.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5.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 关于招标投标系统使用问题请投标人咨询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技术支持:0574-87187966、0574-87187975、0574-8718729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396号
联系人:徐仁标
电 话:0574-89385210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8楼
联系人:冯丹丹
电 话:0574-88358526/18810195962
传 真:0574-88358526
邮 箱:nbjtppp@163.com
9、疫情防控提醒
各投标人须及时关注宁波市疫情防控措施调整,且遵守宁波市本地政府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