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1〕195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通过现场检查、日常检查和公众满意度评价,各市交通运输局对82对高速公路服务区(不含开通运营未满一年和封闭施工的服务区)开展初评,省级考评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评。综合初评、复评意见,现将评定结果公布如下:全省五星级服务区11对,四星级服务区31对,三星级服务区40对(详见附件)。
希望各单位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需求为目标,以“迎亚运建窗口”为契机,持续推进服务区扩建改造,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管理举措、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服务区服务品质和安全保障能力,助力“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附件: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排名不分先后)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27日
(联系人:张建禄,联系电话:0571-87806678)
附件:2021年度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结果(排名不分先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