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扎根工地”专项普法活动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为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法治护航强国路”交通运输普法品牌建设体系下,纵深推进各领域普法子品牌建设,现就进一步深化交通工程“法治扎根工地”专项普法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进交通工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纵深推进“法治扎根工地”专项普法品牌建设,对内贯彻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对外落实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将法治护航交通强国扎根到交通建设工程最前沿,为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
二、总体安排
紧密围绕我省“护航二十大•普法在行动”“法助共富•法护平安”等普法活动,结合“质安文化进工地”等主题活动,以交通建设工程为主阵地,以“五个一”活动为主要载体,培树一批具有自主特色的普法基地、普法产品,将法治理念贯彻到交通建设工程一线,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法治意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守护工程安全,助力共同富裕。
三、主要任务
(一)培树一批“双普”示范基地。以提升工程项目法治建设软实力为核心,培树一批主题突出、载体丰富、具有地方特色的“工程专业知识普及+法律知识普及”的“双普”示范基地,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贴实务的“双普”基地模式。各市交通运输(港航)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辖区基础条件较好,2023年及以后完工的在建交通工程项目,以宣传交通建设工程法律规范和政策规范为重点,与品质工程、平安工程、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建设深度融合,推选1-2个“双普”示范基地建设试点。省厅将在各地推荐基础上,择优进行重点指导,培树一批省级交通建设工程“双普”示范基地,在全省示范推广。
(二)遴选一批普法宣讲员。各市交通运输(港航)主管部门要结合交通建设工程执法实际,遴选一批工程业务水平高、行政执法技能强的宣讲员,开展进工地、进企业普法宣讲;推动交通建设工程从业单位积极挖掘一批建设管理人员、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产业工人等“工匠宣讲员”,结合“班前宣讲”“民工大讲堂”等形式开展“双普”宣讲。择优向省厅推荐1~2名普法宣讲员,作为省级交通建设工程普法讲师团成员。
(三)组织开展一系列送法下工地普法宣教活动。各市交通运输(港航)主管部门要结合交通建设工程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月”“质量月”“质安文化进工地”等活动,融合“交通迎亚运、窗口大提升”“浙路品质”数字化改革、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内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工地普法大讲堂、现场法律知识坐诊答疑、汇编印发典型警示案例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宣教活动,切实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征集一批“以案释法”优秀微视频。各市交通运输(港航)主管部门要以交通建设工程领域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聚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合同管理、农民工权益保护、防诈骗、疫情防控等方面,结合执法典型案例,择优选送1~2部交通建设工程领域“以案释法”微视频(微视频格式见附件,于8月底前报送)。省厅将在各地选送基础上,梳理形成交通建设工程类“以案释法”系列优秀微视频,并录入省交通运输普法精品库,在全省展播学习,推动普法产品资源线上共建共学共享。
(五)举办一场“法治扎根工地”普法现场活动。在第二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期间,在省级交通建设工程“双普”示范基地,举办一场“法治扎根工地”普法现场观摩活动,对“双普”示范基地、“以案释法”优秀作品等进行推广展示,邀请优秀普法宣讲员进行现场普法宣讲,促进交通运输普法进工地典型经验推广,营造良好的普法宣教氛围,进一步擦亮“法治扎根工地”普法品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法治扎根工地”专项普法活动是今年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重点。各市交通运输(港航)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落地见效。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要细化活动要求,加强业务指导,抓好总体推进落实。
(二)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各市交通运输(港航)主管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找准地方定位,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内容丰富、载体多样、各具特色的“五个一”专项活动,提升“法治扎根工地”普法专项活动的深度和广度。要制定细化“双普”示范基地培树工作方案(4月30日前报送),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梳理形成可复制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规范和制度成果。
(三)加强宣传,总结成效。各市交通运输(港航)主管部门要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梳理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行业媒体以及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加大对外宣传力度。要注重收集视频、照片、报道等宣传资料,做好典型示范项目和优秀普法素材的归集整理工作。
附件:“以案释法”微视频征集要求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15日
(联系人:张展,联系电话:0571-838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