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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2-00127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03-03

235国道浦江交界至义乌大陈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定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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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市有关文件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招投标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义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5061室,电话:89915060)投诉,其中交通水运项目向义乌市交通局(地址:义乌市北苑路150号,电话:85562206)投诉。

公示时间

     2022年3月2日--2022年3月7日

工程编号

YW20220125002-F001

开标日期

 2022年2月25日  

工程名称

 235国道浦江交界至义乌大陈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人

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至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义乌市交通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中标价

17801681.00元

得票数

5

项目负责人姓名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35国道浦江交界至义乌大陈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开评标时间:2022年2月25日

招标人名称: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因故不参加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因故不签字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无

因故放弃投标的,应有书面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无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无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无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无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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