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交通工程从业企业信用惩戒的通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纪委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开展信用评价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信用评价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在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责任事故、业绩造假、围标串标、违法分包等方面的严重失信行为予以惩戒,动态调降信用等级,现就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公路信用等级降为D级,影响期一年,从2022年3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止,影响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等级。
(一)江苏省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交通运输部挂牌督办的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城区段在建桥梁垮塌事故中负有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责任,存在多次违法分包行为。
(二)浙江华恒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交通运输部挂牌督办的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城区段在建桥梁垮塌事故中未有效履行监理职责。
(三)上海同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在交通运输部挂牌督办的杭绍台高速公路绍兴城区段在建桥梁垮塌事故中未有效履行职责。
(四)浙江嘉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在企业资质申报中业绩造假。
(五)浙江德伟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违法转分包等失信行为。
(六)浙江成明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分包等失信行为。
(七)宁波港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失信行为。
(八)浙江国恒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失信行为。
(九)杭州长虹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失信行为。
(十)浙江天创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失信行为。
(十一)嘉兴万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失信行为。
(十二)浙江春天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失信行为。
(十三)浙江巨圣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失信行为。
(十四)浙江省衢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失信行为。
(十五)恒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围标串标失信行为。
二、舟山市普陀宇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违法分包失信行为,公路信用等级下降一级,影响期一年,从2022年3月21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止,其中2022年3月2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按现有信用等级下降一级,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3月20日按最新发布的信用等级下降一级,影响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等级。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