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2-0017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2-03-21 |
322国道龙泉安仁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第SJ01标段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2国道龙泉安仁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浙发改项字【2020】11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20-331181-54-01-111201,项目业主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浙江交通网(http:// jtyst.zj.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322国道龙泉安仁段改建工程,本工程工可方案推荐路线起点位于龙泉市与云和县交界处,接G322云和段,沿老路布线至严山,向西设2座隧道穿越严山岭、严家塆,在大丘另接上新建成G322安仁至西街段公路,并完全利用新建成的G322安仁至西街段公路至长大村,之后沿老路布线,在黄林源下穿丽龙高速,向北设大桥跨越紧水滩水库,经丫叉坪、大塆至项坞,再接上老路经安福、梅桥至黄山下,终点位于张畈,接新建成G322安仁至西街段公路。路线全长17.61公里,设计桩号K0+000~K17+610,其中K5+870~K9+900为利用段4.03Km,实际设计里程13.58公里。
本工程工可方案推荐路线共设置设置隧道3座(严山岭隧道、严坑塆隧道、大塆隧道),其中长隧道2座(严山岭隧道单洞2550米、严坑塆隧道单洞1225米)、短隧道1座(大塆隧道单洞350米),单洞合计4125米;设置桥梁685米/7座,其中大桥384米/2座、中桥301米/5座;设置涵洞51道;分离立交75米/座。
本项目依据交通部《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1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60km/h,标准路基宽10米(2*3.5m行车道+2*0.75m硬路肩+2*0.75m土路肩),双向两车道;隧道净宽10.0m(2*3.5m行车道+2*0.5m侧向宽度+2*1.0m人行道),隧道建筑限界高度5.0m;桥梁宽度11m,桥面净宽10m(与路基同宽)+2*0.5m(两侧护栏)。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道路路面设计荷载为BZZ-100型标准。
工程投资估算金额为75896.7416万元。
2.2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SJ01标段:
本标段范围:322国道龙泉安仁段改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工程(含防护、排水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安全设施、绿化、机电、房建(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环保等)、其他工程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房建工程装饰装修设计)、BIM技术创建信息模型、概预算文件编制、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及相关科研(如需要)、专题报告(如需要)等全部工作。
若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设计单位工作内容及深度到初步设计阶段为止,施工图设计由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完成。设计单位应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完成定测详勘,高填深挖等特殊路段的设计内容做到施工图设计深度,环评、水保等专题的审查意见或批复意见应当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全面落实。
2.3 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并报发包人批准;合同签订后50天,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10份);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50天,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20份);
(3)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5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修改完善后的报批稿(10份);
(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陆续提交各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送审稿(10份);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3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5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和专题研究报告(如需要)和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20份);
(7)根据发包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20份);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10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交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指可编辑的word、excel、CAD文档)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竣)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的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资质,且具有类似工程勘察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额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担任。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需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如需参考资料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陈鑫伟,联系电话0578-2121832。
4.2 招标文件将于2022年3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
4.3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纸质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电汇、年度保证金。
(2)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①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②以银行汇票方式提交的,出票人签章需有银行汇票专用章、柜员章及银行密押,其中全国汇票需提供第2联及第3联原件,汇票字迹须清晰。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90010122000237780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③以电汇方式提交的,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名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
银行账号:90010122000237780
④以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高于已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补足差额后方可参加投标活动。
(3)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确保收款人的户名、账号、开户行及金额等内容准确无误;投标人以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电汇方式提交的,以到账时间为准;银行汇票、纸质保函(保单)和年度保证金等票据原件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工作人员处并登记,有效保函(保单)、汇票视作到账。
(4)保证金的退还:按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①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②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1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五楼)。
5.3 招标人定于2022年4月11日09时00分在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活动。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5.4 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一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龙泉市广济街91号
邮政编码:323700
联系人:管女士
电 话:0578-7763595(13957058636)
传 真:0578-776359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888号
邮政编码:323000
联系人:陈鑫伟
电 话:0578-2121832(13905788529)
传 真:0578-2121832
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