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降部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等级的通报
各市交通运输局、义乌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细则(试行)》(浙交〔2022〕68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业主体动态调降信用等级。现就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浙江巨圣建设有限公司、温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公路施工信用等级降1级,影响期6个月,从2022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影响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等级。
二、从业人员杨玉平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进场后被更换,公路项目施工负责人信用等级降1级,影响期2年,从2022年11月21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止,影响期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调整等级。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1月18日
(联系人:俞淼,联系电话:0571-8780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