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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2-1311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10-21

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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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A3309011000000565

项目名称: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

招标人: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中标单位

项目

负责人

中标价

工期

A3309011000000565001001

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

华盛兴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王晓艳

4080000.00元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提交结算审核报告,并配合完成招标人法定审计后结束。

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4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项目征地拆迁第三方审价

开评标时间:2022年10月9日

招标人名称:浙江甬舟铁路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行为

投标人名称

备注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无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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