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2-13115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2-10-21 |
320国道建德杨村桥至会泽里段改建工程第TJ02标段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320国道建德杨村桥至会泽里段改建工程第TJ02标段招标已于2022年10月18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及国家九部委令2013年第2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综合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00
电 话:0571-87052924
监督部门: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杭州市中河北路106号
电 话:0571-85119663
邮政编码:310005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40号
邮政编码:310007
电 话:0571-87631178
招标人:建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国信路116号明珠商务大厦二楼
邮政编码:311600
电 话:0571-64723117
建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320国道建德杨村桥至会泽里段改建工程第TJ02标段施工 开标日期:2022年10月18日
标段 | 推荐意见 | 单位名称 | 评标价(元) | 质量目标 | 安全目标 | 工期 | 项目经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安全负责人 | 综合得分 |
第TJ02标段 | 中标候选人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020680629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标段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90分及以上。 | 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912日历天 | 陈刚 | 胥强 | 国儒轩 | 97.75 |
中标候选人业绩
1、资格条件业绩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省文成至泰顺(浙闽界)公路第 WTTJ-1 标 | 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交工日期:2020 年11月24日,高速公路,业绩中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金垟隧道3450m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项目经理(陈刚) | 浙江省文成至泰顺(浙闽界)公路第 WTTJ-1 标 | 温州市文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高速公路(业绩中包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金垟隧道3450m)施工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2、评分业绩 |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评标结果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攀枝花至大理高速公路(四川境)工程项目 TJ 标段 | 四川攀大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交工日期:2020年12月05 日,高速公路,业绩中包含宝鼎2号隧道(8775m、8762m)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叙永至古蔺高速公路 C 标段 | 四川叙古高速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交工日期:2019 年10月1 日,高速公路,业绩中包含桐子湾连拱隧道 |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 | 招标附件--业绩表 | 通过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320国道建德杨村桥至会泽里段改建工程第TJ02标段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招标人名称:建德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 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 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 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 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