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2-00080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2-01-29 |
202省道嘉南公路至228国道段改建工程(嘉兴至平湖射线)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访问次数:项目编号 | A330401055000201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全省统一赋码 | 2112-330400-04-01-479575 | |||
工程名称 | 202省道嘉南公路至228国道段改建工程(嘉兴至平湖射线)勘察设计 | |||
招标人 | 嘉兴市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起点长水路嘉南公路口,终点港区正海路,长度32.1km。本项目包含道路、桥梁、排水、管线综合、结构、交通、绿化、照明等工程。 | |||
中标候选人 |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 | / | |
投标报价 | 111861712元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资格能力条件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 | / | / | |
项目经理(负责人) | 马越峰 | / | / | |
项目经理(负责人)资质证书及编号 | 正高级工程师【G3300215616】 | / | / | |
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承诺完成质量 | 详见招标文件 | / | / | |
评标情况 | 正常 |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被否决的理由和依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条款) | |||
杭州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商务文件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格式和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按评标办法2.3初步评审第(1)条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文件初步评审不通过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月28日09 时30分 | 嘉兴市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公示时间 | 2022年1月29日 — 2022年2月7日 | |||
备注 | 联合体成员: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
监督电话 | 行政监督: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83682639, 市政务数据办:82512007 |
备注: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依照《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诉处理办法》(嘉监〔2010〕2号)相关规定处理。
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一览表
中标候选人 | 业绩类型 | 建设单位 | 业绩名称 | 与评标有关的规模、技术标准 | 提供的证明资料 |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勘察 | 绍兴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 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调整联络线工程勘察设计 | 全长22.03公里,高速公路 | 中标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勘察报告扉页 |
浙江安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申嘉湖高速公路安吉孝源至唐舍段工程勘察设计 | 全长33.723公里,高速公路 | 中标通知书、行政许可决定书、勘察报告扉页 | ||
设计 | 湖州浔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一期)勘察设计 | 全长10.22公里,高速公路,连续桥9.2公里 | 合同、行政许可决定书、履约证明 | |
桐乡市苏台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勘察设计 | 主线长24.51公里,连续桥17.4公里 | 合同、行政许可决定书、履约证明 | ||
浙江湖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湖杭高速公路吴兴至德清段工程勘察设计 | 全长44.926公里,高速公路,连续桥17公里 | 合同、行政许可决定书、履约证明 | ||
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岭联络线工程有限公司) |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 | 全长32.9公里,高速公路,连续桥23.91公里 | 合同、行政许可决定书、履约证明 | ||
舟山市大桥建设管理局/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 | 宁波舟山港主通道(鱼山石化疏港公路)工程 | 全长25.659公里,高速公路,连续桥16.347公里 | 合同、批复、履约证明 | ||
项目负责人 | 湖州浔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一期)勘察设计 | 全长10.22公里,高速公路,连续桥9.2公里 | 合同、行政许可决定书、履约证明 | |
桐乡市苏台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苏台高速公路南浔至桐乡段及桐乡至德清联络线(二期)勘察设计 | 主线长24.51公里,连续桥17.4公里 | 合同、行政许可决定书、履约证明 | ||
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岭联络线工程有限公司) | 甬台温高速至沿海高速温岭联络线工程 | 全长32.9公里,高速公路,连续桥23.91公里 | 合同、行政许可决定书、履约证明 |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202省道嘉南公路至228国道段改建工程(嘉兴至平湖射线)勘察设计
开标时间: 2022年1月28日
招标人名称:嘉兴市快速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 |||
投标行为 | 具体行为表现 | 标段及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 无 | ||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 无 | ||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 无 | ||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无 |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的 | 无 | ||
其他情况 |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 |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无 |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无 |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无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按《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七十条的要求,对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填报人:张康 审核人:袁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