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交通执法工作获交通运输部通报表彰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结果,湖州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基层集体被交通运输部通报表扬。
一是刀刃向内抓好突出问题整治。聚焦“六大行动”、“十八项整治任务”,完成19项突出问题整改和17项为民办事服务事项。开展“阳光执法”指数评估,通过执法比武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深化监督促进执法合法规范。创新推出“四评四改、六查六看”案卷质量评查机制,严格落实自评、互评和第三方测评,全面查找现场执法和案卷制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常见错误。结合实际制定《湖州交通执法“双十条”》,组建执法监督员队伍,设立“阳光执法”二维码评价,群众总体满意度达到98.5%。
三是数字赋能实现执法精准高效。创新推出交通行政执法“掌上办”、网约车非法营运打击、湖州综合交通指挥中心提升(“一路三方”)3个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通过检查表单及时配置和掌上执法事项录入,监管事项入驻率达100%、覆盖率达100%。着眼执法精准度,出台并落实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双随机”事项覆盖率实现100%。
四是保障有力展示综合执法形象。南浔大队基层站所建设经验全省推广,成为全省交通执法实训基地。执法记录仪率先在全省实现全覆盖和自动传输。执法车辆全部完成4G车载视频装备,实现与指挥中心的融合通信。
五是柔性说理聚力化解执法矛盾。建立矛盾调解中心、矛盾调解工作室、矛盾调解员等多层次矛盾调解工作机构,联合打造“浔语”“小燕子”等矛盾纠纷调解和普法工作室,推广“说理”执法。开展“花木兰”女子执法组品牌建设,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