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4信息公开资源库/col/col1229244890/index.html政策文件及解读/col/col1229250354/index.html重要公告/col/col1229248359/index.html评标结果公示/col/col1229248417/index.html
索引号:002482277/2022-0005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2-01-20

351国道东阳周官至山口段公路工程第JL01标段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访问次数:

351国道东阳周官至山口段公路工程第JL01标段项目已于2022年01月18日公开开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01月20日至01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或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逾期未答复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九部委23号令)办理。

监督部门: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浙江省人民政府1号楼

邮政编码:310000

电  话:0571-87052924

行业监督部门: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

邮  编:321013

电  话:0579-82468074

投诉受理部门: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40

邮  编:310012

电  话:0571-87631178

招标人: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阳市世贸大道180号

邮政编码:322100

电  话:0579-89310812

招标人: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0日

施工监理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351国道东阳周官至山口段公路工程第JL01标段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称

评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项目总监

综合

得分

名次

姓名

证书编号

浙江义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8081280.00

1870

杨驰

JGJ1439843

98.92

第1名

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标段

被否决投标单位

被否决原因

否决投标的依据

组织询问核实情况

第JL01标段

江西交通咨询有限公司

提供的监理业绩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

评标办法2.1.2(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2要求。

已核实。

第JL01标段

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的监理经历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

评标办法2.1.2(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3要求。

已核实。

中标候选人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对象

业绩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在投标文件

的位置

评标结果

浙江义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S45义乌至东阳高速(疏港高速)公路工程第J2监理合同段

义乌市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交工时间:2017年12月31日;新建高速公路工程(特大桥4660.9米/2座,其中桥苏溪高架桥3456.8米,最为大跨径为75米的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箱梁)的施工监理项目。

监理项目评定书、合同协议书

附件-业绩证明材料

通过

杨驰(总监理工程师)

S217(39省道)东阳市十里头至官清段改建工程第JL1监理合同段

S217(39省道)东阳市十里头至官清段改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新建一级公路。

监理人员信息一览表、监理项目评定书

附件-业绩证明材料

通过

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351国道东阳周官至山口段公路工程第JL01标段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18日        评标时间:2022年01月19日

招标人名称:东阳市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投标行为

具体行为表现

投标人名称

备注

是否积极配合招标人要求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投标人在同一标段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无故不参加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无


同一投标人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不按时反馈补遗书确认函

无


无故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无

电子招标无须签字

招标人认定的其它情况

无


是否无故放弃投标

/


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否决投标的

无


其他情况

虚假举报投诉、经查不实的

/


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的

/


招标人认定的其他情况

/


经投诉举报等被查实投标文件中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或存在串通投标等不良行为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