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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面先行示范 12项重点行动

发布日期:2022-01-18  信息来源:交通旅游导报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编制形成的《浙江交通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正式发布。《行动方案》明确4方面先行示范,实施12项重点行动,到2025年,基本形成交通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支撑保障体系,打造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成为交通服务获得感最强、群众满意度最高省份之一。

交通建设是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行业,是推进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战略支撑和重要途径。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赋予浙江重要示范改革任务;2021年7月19日,省委《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发布,描绘了浙江省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2021年12月27日,交通运输部出台《交通运输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以推进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为着力点,支撑服务浙江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2021年12月31日,《浙江交通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印发,浙江交通扛起共同富裕“开路先锋”使命担当。

此前,省交通运输厅多次开展基础研究,先后在行业管理、公众需求、专项政策、理论研究等多个方面进行意见征求、调研汇总,梳理听取63条意见建议,汇总“交通领域最想做的十件事”共951件,收到6500多份有效问卷,通过摸清现状底数,构建交通共富指数,分析问题短板,提出目标任务和重点方向,为《行动方案》的发布奠定了坚实基础。

浙江交通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缩小地区、城乡和收入差距为主攻方向,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山区海岛和困难群众倾斜,提供更加均衡协调、普惠共享、安全绿色、智慧高效的交通运输服务。《行动方案》明确在“设施通达”“服务优质”“安全绿色”“治理高效”4个方面当好“先行示范”。

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建设高水平交通强省等目标要求,《行动方案》提出了实施12项重点行动,即干线交通基础设施补短板行动、铁路网络加密补强行动、农村路网等级提升行动、城乡运输服务品质提升行动、水路公共交通品质提升行动、交通畅行攻坚行动、航空服务升级行动、枢纽便捷换乘优享行动、弱势群体交通关爱行动、“浙行安全”攻坚行动、绿色美丽交通培育行动、治理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旨在充分发挥交通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方面的先行引领和兜底保障作用,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排头先锋。

交通基础设施迭代升级,将奋力书写全域蝶变的畅行答卷。聚焦高标准打造3个“1小时交通圈”,我国首条民营控股高铁——杭台高速铁路于1月8日正式通车,绍兴北至温岭间经由杭台高铁较经由杭深高铁运行里程缩短64公里,杭州至台州的铁路出行时间由之前的2小时左右压缩至1小时。聚焦海岛县“外联内畅”,舟岱大桥去年底正式通车,随着这座连接浙江舟山本岛和岱山县的大桥正式通车,岱山县结束了长期以来不通陆路的历史。聚焦农村路网等级提升,天台县坚持“修一条路、造一片景、富一方百姓”的发展理念,创新实践“四好农村路+”模式,建成了一批高质量环线。聚焦城乡运输服务品质提升,宁海县推进城乡客货邮资源共享,推广“集士驿站”等农村物流运作模式,实现快递进村、农货进城、就业富民。聚焦弱势群体交通关爱行动,杭州交通组建出租车95128爱心车队,将助老出行融入大公益大服务,通过适老化技术改造、服务升级,让老年人享受便捷的“一键叫车”服务,致力于成为老年人出行的坚实后盾。

为确保《行动方案》顺利实施,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已成立交通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充分发挥省交通强省建设的综合统筹协调职能,建立项目化、清单化推进机制;进一步加强要素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山区26县和海岛县普通国道项目补助标准、普通省道项目地区补助系数,并将中央车购税“以奖代补”资金优先保障山区26县和海岛县项目;强化督导落实,鼓励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争先创优,并将交通服务共同富裕相关目标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扎实建设清廉交通,聚焦交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廉政风险,打造浙江交通工程阳光监管平台2.0,为交通服务共同富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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