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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1-13545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1-09-07

金鹏跨海大桥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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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鹏跨海大桥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已于2021年9月7日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8日始3天;如对评标结果的真实性有异议,请根据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投诉。

监督单位: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交通局

电话:13857220910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建路128号

邮编:316000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评 标 结 果

合同段

推荐中标人

单位名称

中标价

(万元)

项目负责人

综合得分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98

马越峰

95.21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805

徐国平

85.96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金鹏跨海大桥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

开评标时间:2021年9月7日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行为

投标人名称

备注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无


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无


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无


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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