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1-13651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09-29 |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1、招标条件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项目(下称本项目)已纳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公路建设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 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界
2.1.1 工程概况
2.1.1.1 原有道路概况
G50沪渝高速(申苏浙皖高速)为浙北区域东西向的重要公路,东通上海、江苏,西接安徽省,路线全长约88.2公里。浙苏省界至长兴姚家桥段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5m,约60.9km,根据2019年调查数据,该段的日均实际交通量约4万辆(小汽车),道路服务水平二级;长兴姚家桥至浙皖省界段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5.5m,约27.3km(其中互通、枢纽及服务区已按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米建成,其余主线路段基本按双向六车道预留用地),根据2019年调查数据,该段的日均实际交通量约4.4万辆(小汽车),道路服务水平已处于三级下缘。
2.1.1.2 改扩建项目概况
本次改扩建起点位于长兴西互通以西姚家桥附近,路线往西,经林城镇北部设有林城互通连接林城镇鼎兴中路,并于林城镇西部设有长兴服务区,于泗安镇东侧与S14杭长高速十字交叉设有泗安枢纽,路线经泗安镇区北侧下穿三界线(二级公路),设有泗安互通连接泗安镇区和G235,经泗安水库北侧高瓜塘村附近下穿G318,改扩建终点位于广德市界牌村以东浙皖省界交界处,沿线途经长兴县画溪街道、林城镇、泗安镇等,全线位于长兴县境内,改扩建路段全长约27.6km,含枢纽1处、互通2处、服务区1处。本次拟对申苏浙皖高速公路长兴西互通至浙皖省界段进行改扩建,根据现状交通量拟打算拓宽至双向八车道。
2.1.2 拟建工程技术标准
本项目按照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全线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高速公路标准。
2.1.3 投资估算
初步按照上述规模标准分析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约30亿元,建安费约20亿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GK01标段:
(1)本项目的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含工可阶段的勘察、工可报告编制、投资估算编制、项目建议书(如需要)、协助发包人报批等);
(2)相关专题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资源分布调查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土地预审与规划选址、防洪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影响评价、文物考古调查;
(3)全线1:2000地形图测量及补测专项。
(4)按照初步设计深度提供泗安枢纽等复杂枢纽节点、涉军管区路段拼宽节点的设计方案,配合及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立项报批手续。
2.3 服务周期:
从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为止。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的10天内,提交项目建议书送审稿;
(3)收到评估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工可报告审查意见后7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和完善;
(4)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的30天内,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取得相关备案文件。
(5)积极开展合同范围内的各项专题研究、专项评价等在满足发包人开展项目前期审批进度的要求下,陆续提交各专题、专项评价(估)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备案专业包含“公路”专业);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
3.2 投标人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5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8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0月8日。招标人将于2021年10月9日在网上发布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5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mctc.com)。
5.4 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条件,提前充足时间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避免出现因上传时间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 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或投标保证金未与所投标段关联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6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kb.zmctc.com),登录解锁具体操作流程各投标人参照“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投标不见面开标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及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4号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7819489
传 真:0571-87813977
联系人:戴工
招标代理: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昌化路18号3楼
邮 编:310014
电 话:0571-85381538
传 真:0571-87831861
联系人:高工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