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1-13456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08-05 |
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第FJ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浙发改设计[2014]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已由浙交复【2014】83号文号文批复(批复机关及文号)。项目业主为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自筹(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0国道永康段改建工程路线全长约29.260km。本项目同步建设两条连接线:老330国道连接线,路线长约1.715公里;S322(35省道)连接线,路线长约2.95公里。本项目主线设计采用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其中:特大桥约1208.2米/1座,大桥约2908.3米/7座,隧道约2812米/2座,互通立交2处,养护工区1处,超限检测站1处。超限检测站包含综合楼、门卫、泵房及变电所,建筑结构形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总建筑面积约1016.28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为86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428.8平方米,层数为2层,建筑高度为12.858m;门卫建筑面积为30.5平方米,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3.9米;泵房及变电所建筑面积为123.78平方米,层数为1层,建筑高度为5.14米。养护工区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面积为1081.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395.09平方米,层数为3层,建筑高度为12.56米。建设地点:浙江省永康市。本次房建工程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房建工程第FJ1标段:主要内容为养护工区及超限检测站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约2097平方米)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供配电设施、照明设施、给水及雨污水管网、暖通、污水处理、装饰装修、道路广场、围墙、红线外永久水电接入等(含安装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及保修期保修等。概算建安费约3680.5127万元。计划工期:243日历天(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1、注:以下第3.3条和3.4条不作要求)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上述名录相符。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1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08月13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1年08月1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1日14:00;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浙江交通网(Http://www.zjt.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
地 址:永康市东城街道花园大道303号
电 话:0579-89209971
传 真:0579-87072109
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延安南路9号吴山名楼4010室
电 话:0571-81110578
邮 箱:1306466597@qq.com
联系人:刘工
永康市交通建设发展公司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