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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482277/2021-13496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2021-08-18

金鹏跨海大桥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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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鹏跨海大桥工程(下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金塘岛龙王堂水库北侧,接北围公路连接线,设跨海大桥依次上跨规划滨海大道、沥港水道至大鹏岛,终点位于大鹏山北侧,顺接岛上规划道路,路线总长约1.86km。全线共设跨海特大桥约1.56公里/1座;及其他必要的沿线设施。

本项目拟采用二级公路双车道标准,速度60km/h,同时考虑到大鹏岛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物流需求,预留双向四车道条件,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22m,桥梁荷载等级标准公路-Ⅰ级。

工程投资估算金额约8.8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53亿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编制阶段、初步勘察设计阶段):

(1)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编制阶段: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研究编制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准备报审资料,协助上报审批部门,负责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专题的评审会务,并向评审组详细汇报相关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内容及解答评审组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相关研究报告,确保本项目申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查,并协助发包人取得审批部门对本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专题的批复);

(2)项目申请报告报批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具体包括土地预审、规划选址、海域使用论证、社会稳定评价报告研究工作并通过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3)初步勘察设计阶段: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涵洞、路线交叉工程等)、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供电照明、景观绿化、环保、水保等)、机电、涉水防护、取弃土场(如有)等工程的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初步设计(其中总体设计、桥梁主要构造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概算文件编制、交通组织初步方案、后续服务、相关科研、专题报告(包括如需要开展的为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各项专题研究)及初步设计阶段专题报告(如初步设计阶段需开展的为本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专题研究)、配合招标人做好后续施工图设计招标及对施工图设计提供相关服务等全部工作。

(4)初步设计阶段相关专题报告编制:具体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陆域、海域及总报告)、安全风险评估、地质灾害评估及矿产压覆调查、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调查、使用林地调查专题、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论证报告、防洪影响分析、桥梁防撞方案研究、水文测验、水文计算、数模专题(岸滩稳定、水动力变化、冲淤变化、悬浮泥沙扩散、溢油风险分析)、桥梁基础波浪力研究、桥梁基础局部冲刷研究、航标及助航设施方案研究、航道设计、水下地形测量并通过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2.3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120天内提交工程项目申请报告(送审稿);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报批稿);

(2)项目申请报告批复后60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及外业勘测与地质勘察指导书,报发包人批准;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3)勘察外业验收通过后6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4)根据设计初审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在15天内对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初测初勘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份数:按需提供);

(5)详勘、定测工作随时跟进,并按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份数按需提供);

(6)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30天内完成。

(7)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一份,勘察报告、设计文件、计算书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文本Word版本、图纸Autocad版本、数字化地形图)一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符合本项目资格审查最低要求,并具有相应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初步设计能力。

3.2 投标人须为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咨询专业有公路的工程咨询企业。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资质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4 投标人须列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名录相符。对于未进入名录或名称与名录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资格审查。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 18日~2021年8月 24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9 月 7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四楼 (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 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沥港希望大道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580- 8171211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B座1002-3室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80-2189255  13868208182(交通虚拟网:698182)

传    真:0580-218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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