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七大行动助力26县共同富裕

发布日期:2021-07-15  信息来源:交通旅游导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决策部署,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致力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加快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意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县为主、统筹联动,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基层首创、融合共富基本原则,为山区26县“四好农村路”量身定制七大行动。


路网等级提升行动。重点改扩建通乡镇农村公路,到2025年,新增27个以上乡镇通达三级及以上公路,新增600个以上行政村通双车道公路,基本解决“通而不畅”问题。


通达深度提升行动。重点攻坚常住人口100人以上自然村,巩固扩大自然村通达等级公路建设成果,向进村入户倾斜。到2025年,新增200个左右自然村通达等级公路,补齐“最后一公里”短板。


安全保障提升行动。落实三级“路长制”,全面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队伍,通过数字化改革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今年实现农村公路4米以上落差路段安全设施全覆盖。


灾毁保险提升行动。推广丽水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经验做法,有效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提高农村公路抗灾能力。到2025年,山区26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实现全覆盖。


公交物流提升行动。鼓励农村客货统筹、运邮协同,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到2025年,基本形成城乡一体、高效便捷、功能完善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渡运改造提升行动。扎实推进农村渡口“建管养运”工作,全面推进农村渡运公交化改造和美丽渡口提升,进一步加强渡口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农村渡口与陆上公交对接率达到60%。


特色示范创建行动。按照“修一条路、造一片景、兴一地业、富一方民”的理念,到2025年,建成“路景产人”共同富裕特色示范路1000公里以上。


下阶段,省交通运输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相关市县政府重点采取四项措施,保障《意见》的落地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将山区26县“四好农村路”七大行动纳入交通强省建设考核重点。强化资金保障,允许符合条件“四好农村路”的项目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对山区26县重点倾斜,同时要求26县将“四好农村路”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相关设区市财政全力支持。强化用地保障,加强综合交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统筹保障26县交通项目用地。扩大宣传引导,为26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浙江山区26县中,12个县已经成功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占比46%。其中杭州市淳安县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温州市平阳县,金华市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柯城区、龙游县、江山市,台州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丽水市龙泉市、云和县11县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另外温州市永嘉县、文成县、泰顺县、苍南县,衢州市衢江区、常山县、开化县,丽水市莲都区、青田县、庆元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景宁县14个县,将迎头赶上。


 
主办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标识码: 3300000026 浙ICP备05073415浙公网安备 33010202000962号

浙江交通公众号

浙江公路与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