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港航简讯》第37期(总第2646期)

2021-06-07 18:47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    访问次数:


胡旭铭主任带队赴台州开展专项督查调研

 

  6月2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省港航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胡旭铭率省中心综合处、港口处、渔检处、船检处赴台州开展码头环保整治和渔船检验工作督查调研。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陪同参加。

  督查组一行来到椒江三山码头,对码头现状、环保设施、堆场存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详细了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情况。在葭芷水产交易码头,督查组随机登上两艘靠泊渔船,对船体构造、安全设备设施等的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听取一线渔民对渔船通导设备优化整合的相关意见建议。

  督查组在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召开座谈会,听取台州市关于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伏休期渔船检验工作开展以及通导设备优化整合工作的汇报。针对港口码头环保整治,胡旭铭要求,一是加快做好相关码头环保手续补齐工作,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和工程验收相关要求,二是认真部署开展“回头看”行动,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履行监管职责,三是依靠数字化手段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关于渔船检验,胡旭铭要求台州市进一步贯彻落实涉海涉渔领域“遏重大”决策部署,狠抓伏休期渔船检验,涉及渔船本质安全的重要项目要严格把关,对不符要求的渔船坚决不予签发证书,同时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渔船检验队伍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会上,还对渔船通导设备优化整合研究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渔船检验处)



《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在杭州召开

 

  6月3日至4日,《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在杭州召开。此次宣贯培训对标准的编制背景、主要内容、实施要求,以及长三角船舶和港口污染协同防治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省港航管理中心、省数智交院科技公司、各市、县(市、区)交通港航部门、从事内河通航水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规划建设相关单位人员列席参加。

  《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是全国首个真正意义上联合审查、统一发布的区域性标准。标准的实施,将有利于共同提高长三角区域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设施配置水平,为长三角港航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地服务于交通强国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

(海事处)



2021年5月温州水路运输量统计情况

 

  2021年5月,温州市水路运输共完成客运量4.0511万人,同比上升8.2%,旅客周转量169.3839万人公里,同比下降8.1%;完成货运量484.4468万吨,同比上升3.1%,货运周转量447237.7250万吨公里,同比下降8.1%。

  截至2021年5月底,累计完成客运量 9.5036万人,同比上升77.05%,旅客周转量353.7892万人公里,同比上升28.46%;完成货运量2217.9764万吨,同比上升40.52%,货运周转量1940624.4979万吨公里,同比上升22.12%。

(温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湖州出台国内首个岸电使用财政补贴政策精准助力“碳达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加快湖州市港口岸电的推广运用,5月25日,湖州市交通局、财政局、电力局联合出台《湖州市港口岸电推广应用补贴实施办法》,这是全国首个岸电使用财政补贴政策,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补贴后,岸电价格将直降一半,使湖州航区近2万名船员享受到0.33元每千瓦时的电价,比普通居民用电价格还要低,为全国最低岸电电价。实施办法还对公共岸电运维企业进行了补贴,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行。

  近几年来,湖州市交通、财政、电力部门一直秉承生态绿色的发展理念,落实“三服务”举措,创新突破为船员办实事,仅用三年多时间,就实现了岸电设施全覆盖,岸电价格由最初期的1.4元每千瓦时下降到0.33元每千瓦时,岸电使用量也从最初期年用电5万千瓦时上升到去年44万千瓦时,实现了船员从用得上电到用得起电,再到用得好电的飞速跨越。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降低岸电使用价格,提升岸电设备使用效率,提升船员的生活品质,极大地推进了内河水运绿色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支撑湖州的港口岸电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



26米级“舟山船型”“华丰引2”在舟山顺利完成航行试验

 

  6月4日,由舟山市船舶检验中心执行建造检验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浙江自贸区”)海事服务锚地供应“舟山船型”26米级——“华丰引2”在浙江舟山海域顺利完成航行试验,即将投入营运。

  该船于2020年11月开建。船舶总长26.72米、型宽6米、型深2.8米,吃水1.9米,载货量约20吨,实现“物资配送、人员交通”功能整合,可载运船用食品、物料、备件、润滑油以及油漆等船用物资,装货率高,舒适性好,稳定性强,防撞设计合理,动力充足,操作灵便,并可搭载人员11人。

  2020年,首艘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船用保税燃料油供应5000吨级“舟山船型”供油船“润吉1”投入营运,效应显著。同年,包括“华丰引2”在内首批35米级、26米级共3艘船舶于2020年底相继开建,目前,2艘35米级“舟山船型”已投入使用。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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