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1-1331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06-24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1年第一批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浙江省参评单位的公示
访问次数: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831号),经审核,拟推荐天台县、德清县、奉化区、平阳县、诸暨市、义乌市、温岭市、余杭区、龙游县、嘉善县等10个县(市、区)参评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拟推荐湖州市、宁波市参评2021年度“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市。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6月25日-7月1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公路管理中心农村处联系,联系电话:0571-87813820。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