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港航简讯》第39期(总第2648期)

2021-06-15 22:12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    访问次数:


全省半年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会暨交通运输部安委办港口安全生产检查问题反馈整改视频调度会在杭州召开

 

  6月11日下午,全省上半年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会暨交通运输部安委办港口安全生产检查问题反馈整改视频调度会在杭州召开。

  会议通报了交通运输部安委办5月底对我省港口安全的检查情况,总结了上半年全省港口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分析了形势和要求,部署了下半年重点工作。宁波、舟山、嘉兴港口管理部门、港口企业、第三方机构代表分别就交通运输部反馈问题整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第三方服务提升等内容进行了发言。

  厅党组成员、省港航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胡旭铭深入分析了全省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短板的原因,要求全省港口管理部门针对交通运输部检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迅速开展全省性大排查大整治;要以三年行动为抓手,查隐患、补漏洞,夯基础、强机制,加快港口安全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创建“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贡献。

  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副厅长夏炳荣充分肯定了上半年全省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认为全省港口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整治效果不断呈现。他强调要认清当前港口安全管理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要加强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的落实,摒除“重检查轻处罚”的不良观念,做到安全工作有错就罚,铁面无私;要坚决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遏重大”和“平安护航建党百年”决策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和专项整治工作,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百年。

(港口处)



省交通运输厅调研杭州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试点工作

 

  6月8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财务处副处长方伟带队赴杭调研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试点工作。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中,方伟对我省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相关文件和政策予以宣贯、解读,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是政府资产的重要组成部门,科学合理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对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使公路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具有重要意义。会上,大家对水路公共基础设施的确认、构成、初始计量、明细核算等问题开展深入探讨,针对涉及水路公共基础的航道、船闸、渡口、港口、管理码头、航标、锚地等设施的会计核算和资产入账工作交流意见和建议。针对下一步杭州开展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试点工作,方伟要求各单位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水路公共基础设施资产入账的重要性,担负好主体责任,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顺利推进杭州的水路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试点工作。

  下一步,杭州市管理中心将扎实推进水路公共基础设施会计核算在杭试点,全面掌握水路资产“家底”,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保障。

(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



江海洋副市长督查嘉兴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

 

  6月8日下午,嘉兴市副市长江海洋到嘉兴港区督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顾国强、副局长王真,市港航中心副主任步海宾等参加。

  江海洋一行现场踏看了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市场路大桥工程、龙王路疏港公路、乍浦港区D区外海码头及海河联运集装箱内河港池,每到一个点,江海洋都仔细询问了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各方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疫情防控工作等。他强调,迎接建党100周年已经进入决战冲刺阶段,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建党100周年维稳安保工作,嘉兴作为庆祝活动举办地,要落实主场主责,要全体担责,切实把维稳安保职责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坚决完成好各项安保任务,确保庆祝活动绝对安全。

  对于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江海洋提了三点要求:一是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属地政府要履职尽责。三是各级交通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近期要保持战时状态,建立战时机制,实而又实地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最后,在乍浦一期D3D4码头现场听取了外轮靠泊作业的安全生产和防疫措施执行情况后,江海洋指出,要突出抓好船舶引航、码头装卸、港口服务等重点环节人员防护、界面防控和消毒工作,确保闭环管控,要强化常态化下疫情防控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加强对引航员和港航企业一线人员的关心关爱,严格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等防控要求,确保船员换班、港口生产持续平稳有序,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



舟山与武汉打造大宗散货江海直达准班轮航线

 

  6月9日,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公司与中国商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发挥舟山、武汉两地港口优势,以粮食“散改集”为突破口,探索 “定货种、航线、班期、船舶”四定的准班轮模式,打造舟山至武汉的大宗散货江海直达准班轮航线,并通过联合营销方式,共同拓展货源市场,提升两港散货和集装箱吞吐量。该航线由通商海运(武汉)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计划首年投入数艘万吨级散集两用船,每周开通3班,争取三年内“散改集”业务量达到900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70万标箱。

  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公司与中粮、中储粮等粮食类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年粮食到港量约2000万吨,减载量约500万吨,并拥有进境粮食口岸资质。中国通商集团(HK.017190)于1996年创办于香港,为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集团旗下经营武汉阳逻港一期、阳逻港通用码头、汉南港、汉江钟祥港、武汉经开港等码头。

  开通舟山至武汉的大宗散货江海直达准班轮航线,发掘舟山和武汉两港散、集互改新模式,有利于提高运输效率,推动长江经济带运输结构调整。下一步,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将依托舟山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的建设,组织工作专班,进一步深化与长江沿线主要港口合作,优化运输组织,谋划打造舟山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物流新通道,开通多条江海直达准班轮运输航线。

(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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