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
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海事便笺〔2021〕6号
省地方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
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
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
杭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海危防函〔2021〕463号)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1年度第一次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人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人员(以下简称“两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范围
符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海危防〔2017〕548号)第八条规定,即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核。
二、考核时间
本次我辖区“两员”从业资格考核日期为2021年5月27日,共一期,具体科目时间安排为:
08:30-10:00,包装; 10:30-12:00,集装箱装箱;
13:30-15:00,散装液体; 15:30-17:00,散装固体。
三、考核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6号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学院楼3楼。
四、注意事项
(一)“两员”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准考证核发、成绩查询、考核合格证明及资格证书核发等工作依托海事危防信息系统及船员考试系统开展,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 至2021年5月15日。报名时间截止,或报名人数达到考场可用机位容量,网站自动关闭报名通道。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4日。
(四)本次“两员”从业资格考核采用上机考核方式进行,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组织命题和制定评分标准。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等。
(六)本次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为减少恶意占用考核资源的情况,对已核发准考证而无正当理由缺考的人员,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相关规定暂停其自报名之日起两年内“两员”考核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将相关事项通知到辖区有关单位和人员。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执法人员不得参与其他单位组织的任何考前培训活动并收取费用。
(二)各市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按照《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及《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部分“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的通知》(浙交〔2019〕134号),开展资格证书核发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完成信息报送工作。
(三)请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防疫方案,安排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协助做好考务工作,并于5月8日前报送1名联系人。
省地方海事局联系人及电话:李楹,0571-88909318。
附件:系统操作手册
浙江省地方海事局
2021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