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誉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备案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