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的通知
厅便笺〔2021〕654号
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
《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
指引》的通知
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为有效规范我国沿海航行船舶航行航法,防范商渔船碰撞风险,预防商渔船碰撞事故,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了《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的通知(海安全〔2021〕93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传达到辖区各沿海运输企业和运输船舶,并切实做好宣教和指导工作。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13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国沿海航行船舶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