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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地方海事局2021年度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计划》的通知

2021-04-29 08:37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杭州、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为统筹做好今年我省地方海事辖区内河船舶船员培训考试工作,便利船员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和船员参加考试,省厅制定了《浙江省地方海事局2021年度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计划》(见附件),现予公布,请转知辖区内河船员培训机构、航运企业和船舶船员,并结合以下意见一并遵照执行。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海船员〔2021〕46号)要求,承担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运行有效的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各市交通运输局应确保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

二、在未建立运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前,各市内河船舶船员考试权限暂定如下:杭州、嘉兴、湖州市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三类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考试,以及内河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内河船舶船员客船特殊培训合格证考试;绍兴、金华、衢州、丽水市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三类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考试。请及时制定公布各市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2021年度考试计划。

三、船员及船员培训机构可以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按照网上提供的期数,在系统提示的时间内报名。参加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应于计划考试评估日期5日前,完成相应的报名并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

四、在已公布的考试计划外,各船员培训机构确需增加考试的,请提前1个月报省地方海事局酌情安排,省地方海事局联系电话:0571-88909348。

附件:浙江省地方海事局2021年度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计划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4月28日

附件:浙江省地方海事局2021年度内河船舶船员考试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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