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1-13069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信息中心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04-14 |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工程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施工监理JL1标段招标公告
访问次数:1、招标条件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0〕24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88号)批准,施工图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以《宁波市交通运输局准予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主体土建施工图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浙甬交许〔2021〕1号)准予,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宁波杭甬复线二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
2.2 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工程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以下简称“高速公路工程”)主线起点桩号K0+000,位于余姚上虞交界处,接杭绍甬高速(G92N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杭州至绍兴段工程终点;终点桩号K14+391.159,位于小曹娥镇人和村,接在建的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工程小曹娥互通起点;路线全长14.391公里。主线工程按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路基标准断面宽度34.5米,桥梁标准断面宽度34米。主线设置互通立交两处,分别为临山互通、泗门北互通;桥梁13850米,占路线总长的96.2%(主线一般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T梁,主要跨路、跨河堤节点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现浇连续箱、钢混组合梁桥;互通区桥梁上部结构采用现浇连续箱梁)。临山互通连接线全长5.201公里(临山连接线桥梁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矮T梁);工程按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标准断面宽度25.5米;设桥梁376米/6座,主要平面交叉6处;主线设置2处匝道收费站。
主线高架桥梁下方共线布设地方地面道路,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地面道路工程单独立项。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地面道路先行实施部分(以下简称“高架桥下地面道路先行实施部分”)施工图已由余姚市交通运输局以《余姚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杭州湾地区环线并行线G92N(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二期甬绍界至小曹娥互通段地面道路施工图设计(先行实施部分)的核查意见》(余交工〔2021〕8号)批准。高架桥下地面道路先行实施部分包括:临海大浦江大桥(桥长160米)、陶家路江大桥(桥长140米)、方家路江桥(桥长26米)和九丘中心江改河工程等,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与高速公路工程同步实施。
高速公路工程批准概算金额约67.57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3.68亿元。高架桥下地面道路先行实施部分建安费约0.85亿元。高速公路工程及高架桥下地面道路先行实施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建安费总计约44.53亿元。
2.3 计划施工工期:项目总工期36个月。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监理(不含机电工程监理)。
2.5 监理标段划分及其监理服务期: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JL1。
监理内容为:本项目全线范围内的路基、桥涵(含钢结构)、路面、交安、房建、绿化等施工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并承担监理规范规定属监理人职责范围内的所有试验检测任务。
计划监理服务期为66个月,施工阶段监理4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6个月,施工期36个月【含交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本项目施工承包人具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公示预中标候选人前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下载时间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有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的文件,请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的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自负。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指示屏幕)。
5.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嵩江中路396号
邮政编码:315000
电 话:0574-89385210
联系人:徐仁标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8号
宁波市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