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版)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并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0〕123号)要求,我厅起草了《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版)》,现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至4月22日。公开征求意见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4号;邮编:310009
联系人:杨东 联系电话:0571-87805569
附件: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