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2482277/2021-13828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2021-11-25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主要工作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挑战,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部省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发展,较好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打好疫情防控这场硬仗。交通运输是疫情防控的关键领域和前沿阵地,自始至终承担着极为艰巨的任务。1月23日一级响应启动后,我们立即进入战斗状态,坚决落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管控与畅通组”组长单位职责。全系统14万干部职工全勤值守、冲锋在前,夜以继日、连续奋战,持续打好闭环管控、保通保畅、复工复产、境外防输入等一场场硬仗,获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充分肯定,袁书记高度评价“管控力跑赢传播力”,11个集体和个人荣获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表彰。以最严管控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第一时间升级综合交通防控措施,覆盖各种运输方式。在所有省际通道、重点区域布设检查点,做到“逢人必检、逢车必查”。对全省60个铁路站、7个机场等枢纽站场,严格实施“首站负责制”,落实“一站一方案”精准管控。周密部署、果断封闭沿海高速等重点路段,有力延缓疫情扩散。调用应急车辆3800余辆次,全力保障应急物资运输。以最快速度全力服务复工复产。省委省政府作出“两手硬、两战赢”决策后,我们多次召开全系统调度会,绘制交通“五色图”,出台保通保畅指导意见,分批分类撤销卡点,3天内恢复公交运行,“一企一策”服务货运企业,迅速实现重点工程复工达产。针对港口集卡司机严重短缺等问题,实地协调、蹲点服务,仅用1周就召回7000余名司机,快速实现运力恢复,经验做法入选全省“三服务”和省委组织部典型案例。率先采取包车、包机、包专列等方式,保障150余万人快速返岗。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解决6000余个保畅问题。以最大力度狠抓常态化防控。坚决落实省防指部署,克服风险高、任务重、零基础等困难,连续奋战25天,圆满完成大云中转,持续做好上海口岸入境转运隔离,累计转运2.5万人次。牢牢守住海上“大门”,妥善处置“古杰多马士基”等41起涉疫外轮和115名涉疫船员,完成3.1万名船员换班,实现零失管、零感染。从严抓好冷链运输等防控工作。
二是系统谋划、强力推动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我省被列为全国首批交通强国试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密集调研交通工作,全程指导交通强省建设。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协协商会专题研究审议。特别是4月17日,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动员大会,书记、省长全面部署,省四套班子领导和市县主要负责人参加。省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交通强省领导小组组长。各市党政一把手以“交通书记”、“交通市长”姿态,牵头研究、牵头部署、牵头推动。全省上下“大抓交通、抓大交通”的格局、氛围和共识前所未有。以此为契机,我们坚持系统谋划,高标准构建强省政策体系。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实施意见》,统筹推进“铁轨公水空管邮枢廊”九要素现代化。编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服务“双循环”、新基建等专项政策。全面打响“迎亚运、建窗口”三年大会战。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九网万亿”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实施“十大千亿、百大百亿”工程。系统谋划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构建“1+2+1”政策体系,深化宁波舟山港一体化改革。扎实推进强国试点。出台《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实施方案》,12方面46项全国试点、17项省级试点有力推进。积极争取eWTP、城乡公交一体化、危货运输智慧监管列入全国试点。强化工作落实机制。认真履行强省办职责,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建立“一方案五清单”等机制,完成92项年度重点任务。
三是以超常规力度狠抓交通投资和重大项目。受疫情影响,我省交通投资断崖式下跌,特别是2月份同比下降79%,交通工程几乎处于停摆状态。面对异常严峻的形势,我们拿出“背水一战、绝地反击”的必胜信念,咬定年度目标不动摇,以超常规力度狠抓投资建设,实现综合交通投资5月提前翻红转正,超额完成全年目标,达到3600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公路水运投资1883亿元,居全国前列、华东首位,连续两年获国务院通报表扬,为“六稳”“六保”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坚持项目为王。省政府每季度召开“稳投资抓项目”推进会,我们迅速组建专班,紧盯180个重大项目,制定进度、问题、责任清单,构建赛马机制和“一图一表一指数”评价体系。首创数字化作战指挥平台,覆盖全部市县、各种交通方式、所有重大项目和建设全过程。抢抓国家专项债增发、用地审批下放试点等有利契机,与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反复对接,逐项研究,有力强化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坚持破难为先。建立省级部门常态化会商机制,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组建攻坚组一线服务,累计解决300多个项目难题。针对杭绍甬高速杭绍段开工难问题,18次专题协调,有效破解投融资模式变更、土地预审等难题,仅用2个月完成工可、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批复,创高速公路项目审批最短记录。临建、瑞苍、六横大桥等一大批久拖不决的项目也取得实质性突破。坚持落地为本。建成龙丽温文泰段、杭州绕城西复线、杭绍台、千黄等9项551公里高速公路和290公里普通国省道,长湖申线西延等68公里内河千吨级航道,穿山1#集装箱码头等14个沿海万吨级以上泊位,舟山机场国际航站楼二期等项目。开工杭绍甬杭绍段、湖杭等12项高速公路,浙北集装箱主通道、嘉兴LNG应急调峰储运站码头、丽水机场等项目。杭绍甬高速宁波段二期、衢州机场迁建等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杭金衢高速改扩建、京杭运河浙江段、杭州机场三期等项目加快推进。同时,做好干线公路迎国检工作,加强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利用全过程咨询服务提高交通工程项目决策及管理能力。
四是下最大决心、以最严举措抓好危货运输整治。“6.13”事故教训非常惨痛,对行业发展也带来了巨大影响。我们深刻反思、痛定思痛,果断出台10条最严举措,拿出雷霆手段集中实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危货运输领域乱象。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实施“人、车、路、企、机制、平台”全要素闭环治理,实现全省道路危货运输“一升两降”,案件查处量上升149%,车辆超速量下降88%,事故起数下降47.3%,获国务院安委会和交通运输部肯定。全面建立“两长四员”网格责任体系。明确482名交通运输部门“监管责任网格长”、720名企业“主体责任网格长”,落实2833名行业监管员、企业安全员、乡镇街道和保险网格员,实现责任全覆盖、无盲区。重拳整治违法违规问题。出动执法人员22万人次,对全行业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实现全省所有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车辆、人员全覆盖,停业整顿及注销淘汰企业107家、停运车辆1500余辆、清退人员417人。特别是针对挂靠、“两外”车辆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清理6648辆挂靠车辆、3317辆“两外”车辆。首创危货运输智控平台。实施“大数据+网格化+全链条”闭环管控,全面推广从业人员安全码,实现全要素责任闭环、全过程监管闭环、全方位信息闭环。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努力为全国探索新路。同时,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复工复产安全保障,抓好事故多发点段、道路客运打非治违、公路治超等工作。开展水路危货运输铁拳整治,完成 1875个隐患问题整改。实施普速铁路沿线安全整治,获杨传堂书记批示肯定。做好重大活动、超强台风“黑格比”、新安江水库九孔泄洪等应急保障和救援处置。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和5.8%。
五是整体性、系统性谋划实施一批重点改革。去年是交通行业的改革大年,各方面任务极为繁重。特别是按照国家关于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部署,我们通过系统谋划、深入研究,广泛凝聚各方智慧与共识,整体构建“1+1+N”改革体系,进一步明确各级财政权责关系,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有力破解长期制约行业发展的资金保障问题。出台《交通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方案》。重点加大省级财政对快速、干线路网投入力度,强化市县财政对基础路网投入主体责任,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修订《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调整省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优化整合分配因素,充分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集中支持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研究制定6个专项配套政策。出台《深化铁路、高速公路投融资改革若干意见》,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机制,明晰省级与地方出资比例和补亏责任,创新“交通+”融资模式。出台《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提高公共财政投入标准,完善省、市、县、乡、村协同机制,强化乡镇对乡、村道管养责任。制定普通国省道建设养护、通用航空、水运设施和综合运输转型升级等配套政策。
六是强化综合运输保障。这次疫情对经济社会各个方面都带来重大影响,运输领域更是首当其冲。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急企业之所急,迅速实施助企纾困“组合拳”,落实收费公路免通政策,实施减税、减租、减息等12项举措,节约企业成本197.6亿元。全省综合运输客货运量低开稳走、向上向好,实现“V”型反弹。货运量连续8个月保持正增长,同比增长4.1%。客运持续稳定恢复,达去年同期的57%。沿海港口货物、集装箱吞吐量14.1亿吨、3219万标箱,同比增长4.5%、5.1%。宁波舟山港完成货物、集装箱吞吐量11.7亿吨、2872万标箱,同比增长4.7%、4.3%。虾峙门航道渔船碍航等老大难问题加快解决。浙沪跨港区供油实现首单突破。宁波舟山港与世界最大矿产公司淡水河谷开展战略合作,实现强强联合。民航机场完成旅客吞吐量4996万人次、升至全国第4。货邮吞吐量102万吨、同比增长13.3%。杭甬温机场新一轮总规获国家民航局批复、轨道交通全面通达。杭州机场实现双跑道独立运行,宁波机场空域扩容40%。“四港”联动深入推进。完成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成立“四港”运营商联合会,联盟成员增至38家。上线运行智慧物流云平台1.0版,新签订快递出海、中欧班列集货疏运等合作项目。海铁联运、内河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分别增长24.2%和13.6%。
七是扎实推进长三角交通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我省作为长三角合作与发展工作轮值方为契机,全力落实部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长三角主要领导座谈会部署。加快推动省际互联互通项目。三省一市第一轮协议涉及我省的9条“断头路”实现全部开工,姚杨公路等5个项目建成。签订新一轮互联互通协议,54个重点项目全面推进。深化小洋山合作开发,北侧码头规划调整方案通过部省联合审查。全力助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指导编制嘉善片区综合交通规划,出台22条支持政策,与嘉善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建立常态化、一对一服务机制。加快运输服务和管理一体化。实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6类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新增省际毗邻公交线路4条、总数达20条。同时,认真落实“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点任务。
八是加强创新引领和法治保障。大力推动科技创新。与省科技厅签订战略协议,共同推进创新型省份和交通强省建设。做强未来交通科创中心,优化重点学科布局,加强与同济大学等合作,新增智慧港航院士工作室,开展4项省重大科技专项攻关,获部省重大科技创新奖8项,发布及编制地方标准5项。着力推进数字交通建设。出台数字交通建设方案,明确“1+3+N”构架,初步实现厅信息化“四统一”管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核心竞对指标走在全国前列。出台智慧高速建设指南,完成沪杭甬高速首期智慧化改造,推进杭绍甬智慧高速、梅山自动化码头等试点建设。培育综合交通产业。成功举办第三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线上线下观展超735万人次,项目签约总投资达480亿元。布局智慧交通小镇,全力培育省级示范园。加强行业法治建设。出台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实施意见,颁布《浙江省公路条例》,修改省港口、航道等条例规章,首次开展《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条例》立法后评估。首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并获全国推广。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四基四化”,举办首届执法比武,首推执法能力第三方评估。成功创建信用交通典型省份,有关经验获部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九是全面完成小康系列攻坚战。打好“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收官战。新建和改造提升农村公路8943公里,全面清零等外公路,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200人以上自然村通等级公路、平原地区全域公交化、物流设施覆盖村级节点。打好交通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和长江经济带污染整治要求,推动解决码头环保手续不全等历史遗留问题,完成100—400总吨内河货船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任务,实现港口污染物接收设施全覆盖,五类专业化码头泊位岸电覆盖率达70%。淘汰老旧营运货车2.5万辆。新增和更新清洁能源公交、出租车近1.1万辆。打好交通拥堵治理攻坚战。狠抓杭州绕城高速拥堵治理,开展14个拥堵收费站优化行动。新增轨道交通215公里,新改建公交站点1037个,排查整治57个民选民评堵点乱点。打好高速收费系统优化攻坚战。全面整改5大类76个系统问题,实现联网收费平稳运行,ETC使用率超73%,居全国第4。同时,超额完成去年交通10项民生实事,开展公共服务大提升、服务区综合环境整治月等专项行动。
十是以更深更准更实的举措,全面推进清廉交通建设。省委全会将交通作为清廉浙江建设重点单元。交通强省动员大会明确要求“坚持综合交通发展与清廉交通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省纪委主要领导专题研究,提出“打造行业清廉建设新标杆”目标。省政府专门召开推进大会全面部署。我们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迅速组建专班,在“不打破现有业务工作体系、不打破各级廉政责任体系”前提下,坚持全覆盖、系统性,抓源头、抓根本,系统谋划构建“1+N”清廉交通工作推进体系。编制出台清廉交通建设指导意见。重点聚焦交通工程、资金管理等8个重点领域,构建制度规范、执纪监督等8大工作体系,为全行业推进清廉交通建设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廉政风险排查评估机制。编制全系统廉政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分析行业特征,剖析典型案例,找准重点风险领域,挖掘深层原因,提出针对性措施,为行业提供精准指南。首创交通工程阳光监管平台。聚焦项目建设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利用大数据手段,实行廉政风险全过程监管、动态预警和信息公开,全面构筑“反围猎”战略纵深。完善廉政制度规范体系。聚焦规范权力运行、市场主体行为等方面,及时新增、调整、完善相应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开展清廉交通建设系列专项整治。组织开展“讲政治、守纪律、立规矩”教育整顿等专项行动,每年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形成滚雪球效应。
二、2021年交通运输工作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的关键之年。2021年主要目标为:
——综合交通投资力争完成3300亿元。新增高速公路115公里,完成普通国省道新改建280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2000公里;新增沿海万吨级以上泊位5个、内河高等级航道里程60公里;新增机场航站楼面积72万平方米。
——综合运输实现稳步增长,运输结构持续优化。全年综合运输客运量达6.7亿人(增长10%)、货运量32亿吨(增长7%);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14.5亿吨(增长2.8%)、集装箱吞吐量3300万标箱(增长2.5%)、内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115万标箱(增长7%);机场旅客吞吐量6500万人次(增长30%)、货邮吞吐量105万吨(增长3%);铁路货运量增加94万吨、集装箱运量增加34万标箱,水路货运量增加4000万吨;江海联运达3.55亿吨(增长1.4%)、海铁联运120万标箱(增长20%)、海河联运4000万吨(增长6.3%)。
——绿色交通推进运输装备清洁低碳化,建设项目全链条生态化。实施交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淘汰老旧营运车辆1万辆,累计淘汰率80%以上;新增更新清洁能源公交车1000辆、出租车2000辆,清洁能源化公交车、出租车比例均达到85%;完成50套岸电建设任务,沿海五类专业化码头岸电覆盖率达75%;交通项目实现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生态环境保护管理。
——安全生产实现“遏重大、双下降、一提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20%以上,安全基础能力全面提升。
——科技创新和数字交通实现“一突破、一提升、四个全覆盖”。交通新基建取得新突破,完成高速公路智慧化新改建近400公里,部分试点路段平均车速提升8%以上;交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重点建设人工智能等4个部省级重点科研平台;“掌上办公”、“掌上办事”、“掌上监管”部门基本建成,力争实现信息系统迁入政务云100%、省内电子证照覆盖100%、省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100%、掌上执法率100%。
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从严从紧抓好交通疫情防控。紧扣“四个确保一个力争”目标,按照“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要求,坚持“人物”同防,严格落实24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坚决守好交通“国门”、“大门”和“小门”。一是强化春运防控措施。加强中高风险地区在浙、留浙、返浙人员排查管控,加强交通在建工程防控措施,紧盯枢纽站场、交通工具等重点部位,一线从业者、交通院校等重点人员,强化精密智控,确保不发生集聚性疫情、确保交通工作人员不成为传播者。二是持续抓好船员换班和海港疫情防控。完善国际船员登陆和换班入境管控体系,加强疫情研判、界面防控、应急处置,严格落实“应检尽检、应隔尽隔”等防控要求,确保船员换班平稳有序。继续稳妥做好抵港涉疫外轮闭环处置和船员救治工作。三是强化进口货物冷链物流环节防控。协同落实集中监管仓制度,加强船舶靠港查验,做好个人防护和载运工具、集装箱消杀等工作,加强与“浙冷链”系统信息对接共享,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四是加强机场口岸入浙人员管控。做好人员转接、隔离点管理,加强转运隔离过程和外围防控消杀,确保“零失管、零感染”。
(二)狠抓交通有效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围绕力争完成综合交通投资3300亿元目标,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一是抓紧出台规划。加快出台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和“十四五”规划,为项目建设提供规划依据。二是下大力气推动前期工作。根据规划确定的项目,制订前期工作计划,夯实主体责任,强化计划执行。制订高速公路、普通国道项目前期工作指引,规范前期工作流程。完善前期工作体系,建立强有力的省市县三级联动推进机制。专班化推进省主导高速公路、杭州中环等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联动省级相关部门破解项目推进困难。出台交通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指南。三是抓开工、促增量。围绕“抓重点、盯节点、提效率”,集中推进杭绍甬高速宁波段二期、104国道河庄至萧山衙前段等27个促开工项目(总投资975亿元)。紧盯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招投标等前期关键节点,一环一环狠抓落实。采用并联推进、串联审批,加快前期工作,争取早开工、多开工。四是抓在建、保完工。梳理杭金衢改扩建二期等新一轮百大在建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全省交通建设。加强现场督导和问题破解,推动去年新开工项目尽早全面实质性开工、实现投资放量。确保建成申嘉湖高速西延二期等5个、115公里高速公路,280公里普通国省道和瓯江航道等项目。五是打造作战指挥系统2.0版。以应用为导向,再造业务流程、重塑系统架构,打造覆盖前期工作、质量安全、计量支付、信用评价等项目管理全流程,集成审批服务、数据分析、决策辅助、阳光监管、风险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工作平台,提高交通工程建设管理整体智治水平。六是建设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出台交通工程质量提升实施意见,开展沥青路面等专项提升行动。
(三)着力推进“四港”联动发展。出台《交通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实施意见》,落实“七个一”举措,加快推进“四港”设施联通、标准联接、信息联网、企业联盟、多式联运,打造一批“四港”联动示范点。一是做强运营商联盟。推进“四港”运营商联合会实体化运作,成员单位力争突破50家。继续深化9项签约项目合作,探索推进新型物流园区建设,联合义乌打造第六港区,扩展单一窗口口岸和物流等服务功能。二是升级“四港”智慧物流云平台。加大数据整合力度,开发物流管家、物流商城模块,拓展运价跟踪、舱位预订预警、报关等服务。三是进一步优化运输结构。推进杭州空公铁联运、宁波海铁联运等枢纽建设。加快建设头门港铁路支线,推动浙西公铁联运物流园区铁路支线前期工作。完成杭甬运河宁波三期工可批复,推进浙北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动海铁、海河、江海联运发展。四是谋划建设国际物流体系。深入开展国际物流通道、枢纽节点、服务体系、信息互联、政策环境等专项调研,牵头制定发展规划和行动方案,梳理重点任务清单,争取纳入国家试点项目。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国际航运和物流枢纽建设,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五是探索高铁快货运输模式。开展高铁快货运输需求调研,深化与中铁快运对接,鼓励物流龙头企业先行探索,加快形成具体实施方案。
(四)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和“四大”建设重点任务。一是持续推进省际互联互通。全面落实新一轮省际互联互通合作协议,开工建设杭申线三级航道,加快推进临金高速临建段等项目,深化沪甬跨海通道、温州至合肥高速规划研究。二是抓好“四大”建设关键性项目。重点推动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及西延工程,建成宁波舟山港主通道,推进杭绍甬高速杭绍段等项目建设。制定“四沿”美丽干线路布局方案,推进G228、G235、G351等美丽公路建设。培育大运河诗路文化等内河精品航线,新增美丽航道100公里,培育“交通+”新业态。三是推动示范区综合交通建设。高标准编制《示范区嘉善片区综合交通规划》,抓好22项支持政策落实,重点抓“双十工程”(十个交通重大项目、十大交通实事工程)。四是加快推进港航一体化发展。推进小洋山北作业区规划报批和集装箱支线码头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五是推进运输服务和管理一体化。编制省际毗邻公交、市域轨道交通客运等区域标准,新增2条省际毗邻公交线路,推进“一卡通”等应用服务。实现高频事项电子证照长三角互认,推广内河船舶“多证合一”。加强长三角联合治超。
(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构建“1+2+1”政策体系,出台《高水平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实施意见》,制定宁波舟山港高水平一体化改革、现代航运服务业专项政策,下发强港建设方案,力争宁波舟山港货物、集装箱吞吐量超11.9亿吨、3000万标箱,同比增长2%、4.5%。一是完善强港推进机制。筹备召开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动员会,编制任务清单,成立专班强化推进。二是打造宁波舟山港一体化2.0版。统筹利用航道锚地资源,推动拖轮经营许可互认,出台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推进渔船碍航政策处理等工作,破解“一港两拖”、“一港两引”、“一港两海事”及渔船碍航等问题。三是大力发展内贸集装箱业务。优化内贸航线和港口布局,联动沿海港口、内河港和无水港,拓展沿长江、沿铁路、沿运河等内陆腹地,力争内贸集装箱吞吐量超600万标箱,同比增长超10%。四是加快发展现代内河航运。出台实施意见,实施内河航道千吨级提升改造,加快京杭运河二通道建设,开工杭甬运河新坝二线船闸。以浙北等地区为重点,加快海河联运码头和船队建设。
(六)深入推进民航强省建设。坚持客货并举,以杭甬温机场为重点,加快打造空港枢纽,完善机场网络体系,提升运输服务保障能力。一是构建“2+2+2”规划政策体系。发布民航中长期、“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加快国际航空货运发展、通用航空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制订通用航空发展、国际航线培育政策。二是启动新一轮机场布局建设。加快推进宁波机场四期等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嘉兴机场改军民合用工程,推进丽水机场等项目建设,确保建成杭州机场三期T4航站楼。三是提升航空运输保障能力。深化空域精细化改革成果应用,推动杭州、宁波机场容量调增落地,布局全省口岸机场国际航线发展,新增国际及地区航线5条。四是补齐国际航空货运短板。围绕设施能力提升、货运航线加密、市场主体培育、生态环境优化,推进嘉兴专业航空货运枢纽、杭州机场东货站等项目建设,打造国际航空物流信息平台,拓展“异地货站+异地包机”模式,国际航空货邮吞吐量达17万吨、同比增长14%。五是加快通用航空体系建设。建设地面机场、低空航线、应急救援、服务保障“四张网”,完成建德通用机场改扩建,推进横店、宁海等通用机场建设,建成低空监视网络和气象、情报服务中心。
(七)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和数字交通建设。强化“整体智治”理念,以交通行业治理数字化为牵引,带动交通设施装备和运输服务数字化,推动交通从治到智转变。一是建设“整体智治”现代交通部门。围绕“三个掌上部门”、“四个100%”年度目标,落实数字交通建设方案,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省通办”,建成统一数字交通基础平台,全面实现厅信息化“四统一”管理,基本完成信息系统整合任务,规范交通数据管理,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再取消下放调整5个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加快新基建示范项目建设。出台交通领域新基建实施方案,研究制定配套标准体系。开展沪杭甬二期试点,建设杭绍甬智慧高速,加快杭州湾跨海大桥智慧化改造。建成梅山8#9#泊位、金塘大浦口3#泊位等自动化码头。实施临建高速智慧工地等典型场景应用。开展交通公共场所智慧化服务提升行动,推动10个高速公路、水路服务区,15个水路客运站,7个机场等智慧化提升改造。鼓励萧山、德清、嘉善等地先行探索、争创示范。三是加快建设数字化重点应用平台。升级道路危货运输智控平台,扩展建设“两客”数字化监测监管系统,推广非法营运数字化监管应用。完善路网运行智能监测平台,推进公路基础信息库、路网运行监测与应急、桥隧健康监测等功能开发应用,建成全省公路网“一图、一库”,实现“可视、可测”。四是提升未来交通科创中心。加快科创平台合作共建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新增院士工作室1个,引进高端人才和博士10人以上。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加强成果转化应用,完成3个省重点研发项目阶段性研究任务,形成20项重要科研成果和标准。加快科创中心西溪谷总部建设前期工作。五是做大做强综合交通产业。高标准办好第四届浙江国际智慧交通产业博览会,争取升格为国家级展会。推动未来交通小镇等园区建设,跟踪服务博览会签约项目落地。推进萧山综合交通产业示范区建设。
(八)推动交通绿色转型。落实碳达峰行动要求,编制交通领域专项行动方案,推进交通全链条绿色发展。一是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完成17个未整改到位事项。完成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治理,建立港口经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健全船舶污染联控机制,实现长江经济带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省内全覆盖。二是完成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排查路域内违法设施、标志标牌等突出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实施销号治理,同步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三是持续深化污染治理。开展新一轮老旧营运车辆治理行动。推进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汽车尾气排放治理维护站(M站)网点达1000家。省管内河通航水域船舶污染物接收量增长超10%。四是推进交通装备清洁能源化。加快新增更新清洁能源出租车、公交车。完善港口岸电设施,岸电使用量增长20%。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
(九)全面开展“平安交通年”建设。围绕“遏重大、双下降、一提升”目标,深入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严管重罚,完善安全事故与行业管理部门、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年度考核挂钩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聚焦道路、水路等重点领域,实施系列专项举措。一是开展公路事故多发点段专项整治。完成57个省级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93个国省道五公里十年交通事故死亡十人以上路段整治,推进高速公路长陡下坡、小半径匝道,国省道穿村镇路段等治理提升工作。二是持续开展道路危货运输专项整治。推进“3个3”举措,确保车辆安全检查、驾驶员安全教育、企业资质复核3个100%到位,完成挂靠车辆等3个专项整治,深化宣贯道路危货安全管理办法等3项长效举措,实现全省危货运输企业总量减少5%以上。扩容高速公路服务区危货停车区,打造10个县级危货停车场试点示范区,实现危货停车场省内全覆盖。三是开展货车“百吨王”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新增非现场执法车道300条,基本消除“百吨王”等严重违法行为,普通公路、高速公路超限率分别控制在4%、0.3%以下。四是开展长途班车和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着力打击“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非法经营行为,淘汰卧铺客车200辆以上、57座以上营运客车400辆以上,“两客”车辆百车违法案件比例降至1.5%以下,月度超速比例降至3%以下。五是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专项整治。完成20%的甲A类介质储罐抽查,引导企业将检测周期由6年缩短至3年。突出抓好外包作业和动火作业风险防控,实现隐患数量同比下降20%。六是开展海上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对企业更新老旧或合并更新小吨位危险品运输船舶,增加50%的运力指标。全面排查海运企业等经营资质,淘汰沿海小散航运企业1.5%以上。七是继续深化实施普通国道“三提”工程。出台《普通国省道公路平面交叉控制管理办法》,全面评估4377个普通国省道一级公路平面交叉口,制定工作方案,分类分阶段推进改造提升。八是开展普速铁路沿线隐患治理。全面完成问题点位治理,开展“回头看”百日行动,推进57个公铁平交道口改造提升、17处公铁并行路段专项治理,制定长效机制指导意见。同时,出台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等政策意见,加强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维稳安保,加快建设“1+7+X”应急基地。
(十)开展“迎亚运、建窗口、促提升”行动。一是提档升级高速公路服务区。改建提升10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全省四星级以上服务区占比超50%,完善司机之家、ETC服务、结对帮扶专柜等功能设施,实现充电桩全覆盖。二是实施“四好农村路”连心工程。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推进农村客货邮快融合发展。新改建农村公路2000公里,实施养护大中修5000公里、安防工程500公里,实现具备条件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全通达、中等路以上比例85%。三是优化水上交通服务。提升27个内河水上服务区,打造品牌化“船员驿站”。实施内河船舶“畅行工程”,推动船闸联网调度,普通货船年平均待闸时间不超过5天。实施陆岛码头、渡埠(船)提升改造项目40个。四是持续优化城市交通出行。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乱点40个,推进轨道交通建设500公里,建设改造公交站点500个。推进高速公路疏堵,深化杭州绕城治堵等攻坚战。五是加强特殊群体保障。服务老年人、残疾人等便利出行,推出“95128”全省统一出租车电召服务号码,建立各市电召平台,组建11个爱心服务车队,运力规模达1500辆。
(十一)深化交通重点改革和法治建设。一是深化交通重点领域改革。出台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普通国省道、水运基础设施、通用航空、综合运输转型升级等资金补助配套政策。深化交通投融资政策研究,出台EPC+PPP监管、班车定制服务、包车转型发展等改革意见。二是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制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意见。推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力争完成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等条例修改,开展民用航空条例等前期调研。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强化审批、监管和执法的协同机制,发布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制定执法检查规范,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基层站所规范化试点和推广。全面推广应用省行政执法管理与服务平台,推进行政执法掌上办,非现场执法案件率超50%。举办第二届执法比武。三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出台交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制定道路运输、水运港口、地方铁路等专项细则,基本建成统一信用管理平台,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十二)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理论武装,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打造“双领双联三服务”2.0版。抓好中央巡视、国家审计等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内部巡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深化清廉交通建设。完善清廉交通“1+N”工作体系,迭代升级交通工程阳光监管平台2.0版。聚焦工程建设、资金安排、行政审批、信用建设等重点领域,出台一批改革措施和制度规范,开展系列专项整治,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持续纠治“四风”问题。三是加强队伍和机关建设。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提高干部“七种能力”和专业化能力,推动系统行业党建联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完善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健全“马上做、做成了”督查督办机制,加强专项督查检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管理,压减一般性开支。四是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隆重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我心向党”主题宣讲等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加强行业文化、职业教育和人才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