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造价管理、公路水运养护工程质量监管的辅助工作。协助全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和试验检测行业管理。
(二)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置的技术支持。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辅助工作。协助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问题的投诉举报调查和工程造价纠纷调解。
(三)承担主管项目交(竣)工质量评定备案(鉴定)的辅助工作,参与项目交(竣)工验收。
(四)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造价计价和定额标准建设的具体工作。拟订公路水运工程计价依据、补充定额测定。承担造价文件审查、备案的辅助工作。
(五)协助交通建设工程安全应急管理,承担交通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的具体工作。
(六)承担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数字化、标准化建设技术支撑工作。协助开展交通建设工程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承担相关法规草案和标准起草的基础性工作。
(七) 承担交通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指导的技术性工作。
(八) 完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