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港航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2021-01-29 16:02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    访问次数:


中心便笺〔2021〕10号

省港航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

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市港航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局)、港航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1年春运自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2021年春运期间水路客货运输工作,落实交通运输部、省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对春运工作的部署,现对2021年水路春运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据预测,2021年全省水路春运客运量预计为500万人次,车运量为30万辆,客流量预计将比2020年增长200%,比2019年减少10%。客流以探亲流、旅游流、学生流为主,民工流有所下降。主要客流仍将集中在舟山和杭州航区,舟山航区总体高峰期预计出现在春节前后10天,客流最高峰预计出现在正月初二至正月初四;杭州航区主要集中在春节黄金周至元宵节期间,其中正月初三至初五及元宵节为客流高峰期。全省预计投入客船1200艘、9万客位,可以满足水路旅客运输的需求。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也是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的关键之年。做好春运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是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港航管理部门开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春运又面临着发生寒潮大风、新冠肺炎疫情的不确定性,任务重、难度大,各级港航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按照“安全第一、保障有力、方便快捷、服务至上”的总体要求,认真分析新形势新情况,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精心组织,做到平稳有序

一是合理安排运力。各地要根据今年水路春运特点,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方案,合理安排运力,确保旅客运输有序进行,确保走得了、走得好。二是做好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客流、疫情、天气变化情况,加强指挥调度,及时调整运输方案,确保旅客及时有效输运,做到大客流不压港、小客流不断运,天气差及时停、天气好走得快。三是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组织足够运力,及时安排装卸,优先通行过闸,确保重点物资运输,保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

三、加强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一是检查企业经营资质有效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资质是否符合、春运方案是否可行、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有无制定等;二是检查船舶适航、船员适任情况。对拟投入春运的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救生及通讯导航设备是否完好。发现船舶缺陷,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一律不准参加运输。检查船员证书是否有效、数量是否满足、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应急知识和技能是否掌握等。三是加强客渡运现场监管。加强对客运(客滚)码头现场监管,坚决落实滚装船人车分离制度,加大对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夹带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船舶动态管理,严禁超载、超抗风等级航行等冒险行为。督促乡镇政府切实加强对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监督检查,严禁超载和超范围运输。严厉查处船舶超载和非客船违章搭客。

四、严防死守,做好疫情防控

一是严格防控措施。要指导督促客运站场、客运企业、船舶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1年道路水路春运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行业2021年春运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和属地政府的相关防控要求,着力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调度,做好港口客运站、客运船舶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毒,落实旅客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和全程佩戴口罩等工作,按规定客座率上客;完善客运站、客运船舶的留验或隔离区设置,做好发热乘客的禁止上船、隔离、移送等工作。切实强化进出中高风险地区客运管控,并加强一线工作人员自身防护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实名制。贯彻执行《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严格实施水路旅客运输船票实名售票、实名查验,特别是对来自重点疫区或中高风险地区的旅客,重点核查“人、票、证”是否相符,并记录乘船信息和身份信息,必要时提供给卫生健康和公安部门。

五、以人为本,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做到优质服务。督促企业加强司乘人员、站务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落实服务措施,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引导咨询、远程接送、重点帮扶(对老幼病残孕等困难旅客)、应急救助等便民惠民措施,做到购票方便、航班正点、通行快捷、环境舒适。对因天气影响船期发生变化,要及时发布航班动态,便于旅客知晓,求得理解支持。二是做好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显示屏等传播出行信息和注意事项,引导公众理智出行。积极宣传港航管理部门所做工作和一线人员的优质服务,传播正能量,树立港航良好形象。

六、加强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遇突发事件(事故)要按事件(事故)等级和紧急程度及时报告。运输统计数据要落实专人统计报送,并做好预测分析评估。各单位将春节假日、双休日值班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于1月30日前报省中心航运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春运自首日起,每天9:00前填写《2020年水路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通过传真或外网邮箱向省中心报送前一天实际完成数据和当日预测数据,春运结束后一天报送前一天实际完成数据。请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按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航区春运数据向交通运输部的直接报送工作。

春运结束后,各单位书面总结材料请于春运结束后2日内报省中心。联系方式:0571-88909353(工作日),0571-88909375(假日);统计数据信息报送:1173650458@qq.com(外网邮箱)。

 

附件:2021年水路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

 

 

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8日    

 

 

 

 

 

 

 

 

 

 

 

附件

2021年水路春运旅客运输统计表

单位:                         时间:     

  

          

累计数

本期数

投入运力

---

客船艘数:

客位数:

客运量(万人)



客运量为上年%



车辆(辆)



车辆为上年%



事故次数



伤亡人数

伤:     亡:

:     亡:

当日客运量预测数

万人


值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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