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航道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交〔2021〕9号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港口工程竣
(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航道工程
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省水运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省厅制定了《浙江省港口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航道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