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苏州、无锡两省三地海事部门开展首次联合执法
9月25日,湖州、苏州、无锡海事执法部门“三箭齐发”,根据第38届环太湖海事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开展为期三天的2020年度环太湖海事部门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查处船员未穿救生衣、船舶超载、未按规定配备或正常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未遵守海事部门发布的通航规定等违法行为。此次联合执法是深入践行“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积极倡导“多方协作、整体联动”的环湖区域综合管治模式又一具体落实。
一是深化融合,构建“机制”一体化。2004年湖州、苏州、无锡三地交通海事部门共商共建,联合达成《太湖湖区船舶污染防治与通航安全、搜寻救助联动工作机制》。联动工作机制贯彻“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快速高效”的工作原则,由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太湖水上搜救基地主要负责日常运作,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评估工作开展,多年来为环太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应对湖区船舶遇险救援,有效实施水上恶劣天气及交通预警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高效协作,构建“联动”一体化。在联动工作机制的指引下,三地交通海事执法部门通过“统一指令发布、有效资源整合、实时信息共享”等创新方式,科学、高效地实现了“恶劣天气预警、大风封湖停航、联合搜寻救治”等应急处置的统一行动。“联动”一体化实施以来,太湖水域沉船、死亡事故大幅度下降,可实现平均每年恶劣天气及交通管制等应急封航60多次、封航1400多小时、搜救船舶32.7艘、搜救船员75人,特别是南太湖水域自2005年以来未发生过因突发性灾害天气导致的死亡事故。
三是联合打击,构建“执法”一体化。实现环太湖水域联动共管机制的同时,三地交通海事部门始终坚持“疏堵双治”原则,按照联席会议工作精神,江浙两省三地海事部门将进一步探索太湖水上交通联合执法模式,完善、统一裁量基准,整合三地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打击太湖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建立起太湖水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保障太湖水域的安全畅通,也更好地保护碧水蓝天。首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船舶70余艘,对12艘船舶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湖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