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十一"暨中秋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2020-09-23 16:43    信息来源: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    访问次数:


关于做好2020年"十一"暨中秋黄金周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交通运输管理中心,宁波、温州、湖州市港航管理中心,嘉兴市港航管理服务中心,绍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衢州、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台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0年“十一”暨中秋黄金周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假日期间我省水路旅客运输组织工作,保障旅客安全、便捷、高效出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分析形势,做好周密部署
  “十一”黄金周历来是我省水上旅游运输高峰时期,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遏制,水路旅客出行逐步恢复,今年“十一”黄金周可能出现近年来少有高峰。因此,对假期水路客运的疫情防控、保障运输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市港航部门和运输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今年“十一”假期的水上客运形势,在总结往年长假期间运输组织、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及时部署辖区水上旅客运输工作,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和应急措施,全面建立健全节日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运力安排
  各单位应针对今年“十一”暨中秋假期出行的新情况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对旅客的流向、流量、流时进行摸底和预测,合理安排运力、科学调整航次,制定切实可行的运输方案,确保旅客运输工作有序进行。要针对客流集中、异常天气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运力;同时,建立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加强调度指挥,做好航线协调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并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增加航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缓解供需矛盾,确保水路旅客运输安全、及时、有序、畅通。
  三、强化管理,确保水路运输安全
  运输安全是“十一”黄金周期间水路旅客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港航管理部门要切实做好水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排查,严格落实水路旅客实名制相关要求。一是加强对本航区企业和客船的经营资质检查,重点检查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是否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落实等;对客船要重点检查有关船舶营运证书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等,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不得投入营运;对拟投入假期运输的客滚船、客渡船、高速客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船舶缺陷,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船舶,一律不准参加假期运输。二是督促企业对所有参加假期运输船舶进行严格的技术检查,确保技术性能安全可靠,同时排查船舶消防、救生等设备的配备和适用情况,把好适运、适航、适载关。三是加强对经营者和船员的安全教育,督促企业加强船舶动态管理,严禁冒险航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对重点客运码头的现场监管,维护好客运秩序,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加强对客运站点的现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滚装船坚决落实人、车分离制度,严禁船舶超载,确保运输安全。五是加强航道巡查和清障工作,确保水路畅通,发现碍航问题,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及时组织清障,确保假期运输安全。
  同时,黄金周期间要认真做好水路疫情防控工作,要按照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其中重点地区人员应实行信息登记制度,对发现的异常人员要及时移交防疫部门,全面防止疫情输入、扩散、输出。
  四、以人为本,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各级港航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服务人员、司乘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大力倡导优质服务、规范服务、文明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特别是对老幼病残弱等困难旅客进行重点服务照顾。应采取延长售票时间、提前售票、网上订票、上门售票等多种措施方便旅客购票,并通过强化调度指挥,确保班船的正班正点运行,对因天气等原因造船客班延误,需及时公告,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保持站容站貌和船容船貌整洁,为旅客提供良好的旅行环境,确保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加强对水路客运市场的管理,维护好假日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客运价格监督,严格执行相关运价政策。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出行的各种信息和注意事项,认真做好旅客投诉的处理工作,并在节前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对旅客投诉要及时组织力量查处,并向旅客作出解释。
  五、加强值班,及时报送信息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9月26日前将值班电话、值班安排报省港航管理中心。值班人员要密切注意客运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各单位应做好运输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与准确。今年“十一”暨中秋黄金周共8天, 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9时30分前通过外网邮箱以报送《假日期间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方式,向省港航管理中心报送前一天实际完成数据和当日预测数据,10月9日上午报送10月8日实际完成数据。联系电话:0571-88909375,报送邮箱:1173650458@qq.com(外网)。    

    附件:假日期间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


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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