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关于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浙港航〔2020〕50号
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关于成立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中心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中心环保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一、中心环保领导小组
组 长: 胡旭铭 主任
副组长: 金伟强 副主任
褚 祺 副主任
刘耿耿 副主任
丁武雄 副主任
成 员: 黄 河 综合处处长
朱洪军 港航发展处处长
金建军 工程处处长
郁百成 海事处处长
林 勇 船舶检验处处长
平 弘 渔船检验处(安全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韩力平 航运处调研员(主持工作)
徐 斌 港口处处长
王 青 航道处处长
二、中心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心环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刘耿耿(兼)任办公室主任,金建军、郁百成、房朝辉任副主任,成员由陈庭、吴永平、张磊、李楹、范少卿、徐钊、阮黎明、江筠、高承承组成。
浙江省港航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