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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7-07 10:20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字号:[ 大 中 小 ]   访问次数:


宁波、温州、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台州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现将《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交水发〔2020〕6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7日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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